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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云南省婦聯、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關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最美家庭選樹工作的通知》要求,通過組織推薦、候選家庭資格審查、綜合評審等程序,擬推薦8戶家庭為2026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候選對象。為體現推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現對擬推薦的8戶云南省最美家庭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6年1月29日至2月4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擬推薦家庭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電話或來訪等方式反映。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需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以便核實和反饋。
聯系地址:大理市龍山州級行政辦公區大理州婦聯
聯系電話:0872-2319192 ,2319655(傳真)
大理州婦女聯合會
2026年1月28日

2026年云南省最美家庭擬推薦名單(8戶)

段玉華家庭
大理州紀委
楊慧明家庭
大理州第二人民醫院
王廷棟家庭
大理市環城西路消防救援站
徐鴻宇家庭
賓川縣電子政務管理中心
楊志梅家庭
巍山縣人民檢察院
李春燕家庭
云龍縣功果橋鎮中心學校
楊錦亮家庭
洱源縣鳳羽鎮鳳翔村
李錫蘭家庭
劍川縣金華鎮第二初級中學
來源:大理婦聯
編輯:楊雨
值周:張輝 黑浩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一)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監測,或者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監測,或者未公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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