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工齡相差一倍,為什么最后的養老金卻沒有相差一半呢?合理嗎?
“我的工齡有40年,鄰居的工齡才20年,要說工齡都相差了一倍,可是我發現,我每月的養老金只領到了4100元,可是鄰居的養老金卻能領到3200元,僅僅只相差了900元,這合理嗎?”這是近期一位朋友在后臺給我留言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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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認為,工齡翻倍了,那么養老金就該翻倍,可現實真的是如此嗎?這期內容咱們就來詳細的分析一下吧。
咱們先來看幾個事例,這也是更能直觀的感受到差距的原因。
假設一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齡40年,視同繳費年限8年,個人賬戶余額10萬元,平均繳費指數0.69。
而另一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齡20年,沒有視同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為2,個人賬戶余額20萬元。
退休年齡都是60歲,退休地養老金計發基數都為8300元,那在工齡相差一倍的情況下,咱們來看一下最終的養老金相差多少呢?
先來看工齡40年的人員,根據以上的條件,可以計算出總共的退休待遇是能有4321元的。
接著咱們再來計算工齡20年的人員,雖然都為實際繳費年限,但因為平時的繳費檔次比較高,所以根據上面的條件可以計算出他的總共待遇是有3929元。
從上面的計算結果咱們可以看出,工齡20年和40年的人員,最終計算出來的養老金是只相差了392元,并沒有相差一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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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咱們上面的例子退休地是相同的,退休年齡也是相同的,工齡相差了一倍,那么養老金沒有相差到一半,最大的原因就是平均繳費指數了。
這就需要咱們說到多繳多得的這個原則了,多繳就是適當的提高繳費檔次,對于在崗職工來說,繳費基數是按個人的工資核定的,也就是說工資水平越高,平時所繳納的檔次也就會越高的。
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當的繳費檔次,從60%~300%都可以自由選擇。
當然選擇的繳費檔次越高,每月劃入個人賬戶的錢也就會越多,養老金自然也就會提高的,這都是成正比的。
就像咱們上面所舉的例子,雖然工齡40年的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整體的繳費年限比較高,但是平時的繳費基數并不高,所以平均繳費指數只有0.69。
而工齡20年的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齡可能不占優勢,但是平時的繳費檔次卻比較高,能達到200%。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是能夠將兩者的養老金差距縮小的。
接著咱們再來看一個事例,假設一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齡20年,仍然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檔次100%,但退休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能達到1.2萬元。
而另一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齡40年,也有8年的視同繳費,繳費檔次為100%,退休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只有7000元。
在這樣的條件下,工齡20年的人員,所計算出來的基礎養老金是能夠達到2400元的。
而工齡40年的人員,計算出來的基礎養老金就只有2800元,兩者只相差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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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雖然工齡20年的人員只實際繳費了20年,但是因為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比較高,所以劃入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能夠達到15萬元左右,在這樣的條件下,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能夠領到1079元,總共的退休待遇就有3479元。
而工齡40年的人員,實際繳費32年的情況下,因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影響,所以劃入個人賬戶的金額,與工齡40年的人員相差的并不是太多,大概也是在16.5萬元左右。
按照這種情況計算出來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能夠達到1187元,再加上過渡性養老金672元,總共的退休待遇就有4659元。
在退休地不同的情況下,工齡20年和40年的人員,最終所領取的養老金待遇是只相差了1180元,并沒有達到一半。
其實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不同的工作單位,比如一位是企業單位工作的,另一位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那么工齡20年和40年的人員,相差的養老金就又有差異了。
而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就明白了,雖然工齡相差一倍,但是養老金卻沒有差一半,這種情況是比較合理的。
因為平均繳費指數,以及退休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還有工作單位性質的不同,都是會影響到最終的養老金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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