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官,第一期賠償款2.5萬元已經到賬了!這個還款方案好,既沒影響我們車隊運營,也給了對方還款余地!”
近日,茂名市某汽車租賃公司負責人查收到款項后,對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法院(下稱“茂南法院”)的執行舉措連連致謝。這一幕,是茂南法院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寫照。
2025年以來,茂南法院聚焦涉企案件執行痛點,打出“規范執行+善意調解+機制創新”組合拳,交出亮眼答卷:涉企案件實際執結率78.95%、實際執行到位率76.19%,為企業追回執行款2.37億元,平均結案用時36.75天,案款平均發放天數同比減少33.67天。在法律剛性與企業發展之間,該院既守住司法底線,又注入“司法暖流”,讓營商環境有力度更有溫度。
善意調解破僵局
法官“勤跑腿”換來“多方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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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強行拆了商鋪夾層,我們兩家虧了不算,還會影響到正常經營的實體店。”2024年初,茂名市雙山七路某商鋪前,茂名某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負責人拿著法院公告急得滿頭汗。
此前,管理公司與承租方周某某因租賃合同糾紛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周某某支付租金13.2萬余元、物業費4.2萬余元及違約金,管理公司則需返還周某某已裝好的商鋪夾層鋼材及材料,由周某某自行拆除。
2023年,雙方均向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該案涉及多方商事主體,“要是機械執行,先不說拆除夾層會造成巨大損失,還可能影響多人就業和營商環境。”執行法官趕到現場走訪后,當即打消了“按判決直接執行”的念頭。
“執行不能只講法律效果,更要兼顧社會效果。”法官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一邊向周某某釋明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一邊說服管理公司考慮夾層二次利用價值。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周某某一次性支付25萬余元結清所有費用,管理公司支付50萬元收購夾層材料。這樣的處理方式既避免了商戶停業,又為管理公司節省了重新裝修成本。
“現在算是‘多贏’了!法院執行工作很為我們著想,很人性化!”周某某發出感慨。
類似的“破局”案例并非個例。在深圳市某醫療工程公司(下稱“醫療公司”)拖欠茂名市某貿易公司(下稱“貿易公司”)536萬余元服務費一案中,考慮到兩家企業均為中小企業,貿然判決可能影響雙方后續經營,承辦法官并未直接下判,而是多次組織調解,耐心梳理雙方訴求。
經溝通了解到,醫療公司正承接一家醫院新院區的凈化項目,資金暫時周轉困難,若賬戶被封,項目停工將導致更多欠款。
在法官的勸導下,雙方于去年3月12日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服務費分三期支付。醫療公司承諾將案款足額匯入法院監管賬戶,貿易公司則申請解除財產查封。“法院給了我們喘息空間,若項目順利推進,欠款也能按期還上。”醫療公司負責人說。
持續探索涉企執行“最優解”,在兌現勝訴權益與保障經濟發展間尋找最優解。據統計,茂南法院通過信用修復機制正向激勵促使被執行企業主動履行債務,共受理企業為被執行人的案件939件,靈活采取“活封活扣”“置換查封、凍結”措施467次、發出預處罰通知120份,信用修復證明86份,主動履行證明書46份,幫助66家企業恢復信用,促進企業恢復健康發展。
高效執行護權益
法官“跟到底”讓款項“快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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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圖片)
“174萬余元工程款有了著落,法院的執行效率真是幫我們解了燃眉之急!”遼寧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稱“建筑公司”)財務負責人收到相關款項后,第一時間給茂南法院執行人員打來電話表達感謝。
時間回到2020年12月。建筑公司承接某工程局一項臨水臨電工程。工程竣工后,雙方結算確認工程局尚欠174.7萬余元工程款。建筑公司負責人回憶,經該公司多次與工程局溝通協商,但對方始終以種種理由拖延付款。無奈之下,建筑公司于2023年向茂南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欠款。案件經歷一審、二審,判決生效后,工程局卻無動于衷,建筑公司只能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接到案件,立即啟動“線上+線下”財產查控機制,對被執行人工程局相關財產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并及時將執行案款支付給建筑公司。
“對方明明有能力付款卻不愿意支付。幸虧法院執行回來了!這筆錢真是及時雨,正好能支付工人工資,還能投入新項目。”建筑公司負責人說。
“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弱,被拖欠賬款可能直接斷了企業活路。”茂南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破解企業“追款難”,該院建立全方位財產查控體系:線上打通銀行、不動產、車輛管理等部門數據接口,實時查詢企業財產;線下開展“四查”(房產、土地、車輛、住房公積金)專項行動。據了解,該院今年以來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已扣押車輛47輛,采取司法拘留194人、搜查案件16件共34.5萬元、罰款12萬元,通過上述強制措施執結涉企案件178件,執行到位金額4200多萬元。
在規范執行流程上,茂南法院細化財產查控、案款發放、終本結案等環節管理,堅決杜絕超標的查封、拖延案款發放等問題。2025年以來,該院案款平均發放天數縮短至29.6天,終本案件合格率100%,終本占比同比下降30.71個百分點。“每一筆案款都關系著企業的現金流,我們必須讓執行款‘快到賬、早受益’。”茂南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已為1813家企業發放執行款2.37億元,幫助企業渡過資金難關。
機制創新謀長遠
法官“想辦法”為企業“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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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圖片)
“再被限高、凍賬戶,公司連投標資格都沒了!多虧法院的辦法,我們才能繼續經營!”近日,廣東某建筑公司(下稱“廣東某建”)法定代表人吳某某手持解除限制消費令,向茂南法院執行法官致謝。
糾紛始于2022年,李某某與廣東某建就1145萬余元工程款結算起爭議,訴至茂南法院。2024年6月,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廣東某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但該公司因回款延遲未履行。同年9月,李某某申請強制執行。茂南法院凍結了廣東某建賬戶,并因該公司態度消極,對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吳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此舉讓廣東某建感受到了巨大壓力。“我們是建筑企業,招投標是命脈!限高后連項目投標都報不了!”2025年4月,該公司法務帶著四個待投標項目材料找到法官,申請解除限制。
當時,雙方還因工程款稅金承擔存爭議,廣東某建對李某某另案提起訴訟,若直接扣劃該公司資金恐引新矛盾。“一限到底會拖垮企業,申請執行人欠款或成‘紙面權益’,輕易解限又損害勝訴方利益。”執行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協商,向李某某釋明對方企業有項目能回款,給機會可逐步還款;同時要求廣東某建提供擔保。
最終雙方達成共識:法院劃扣廣東某建的380萬元存款進案款賬戶,廣東某建還額外匯款455萬元作履約擔保,合計835萬元;李某某同意解除賬戶凍結及限制高消費措施。“我們肯定按約履行!”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某承諾。李某某也放心:“835萬元在法院監管,權益有保障。”
“這種‘擔保解封’模式,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權益,又給了被執行人經營機會。”該案執行法官說。
為減少執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茂南法院創新“靈活執行”機制:對有履行誠意的企業,給予1-3個月拍賣、變賣寬限期;采取“活封活扣”“置換查封”措施467次,避免企業核心資產被封導致停擺;發出預處罰通知120份,給予企業改正機會。2025年,該院受理企業為被執行人的案件939件,通過靈活執行,多數企業得以正常經營。
不僅如此,茂南法院還探索“執破融合”新路徑,破解“執行難”與“破產慢”的雙重困境。該院成立由執行局、民二庭(負責破產案件)、立案庭組成的工作協調小組,對資不抵債但有挽救價值的企業推動破產重整,對“僵尸企業”依法移送破產清算。2025年以來,移送破產審查案件3件,涉及終本案件40件,另有3件重點案件擬提交破產審查,既清理了“僵尸企業”,又為優質企業騰出市場資源。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茂南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院將繼續深化善意文明執行機制,優化涉企案件執行流程,讓司法既有“剛性力度”,又有“民生溫度”,為茂名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司法屏障。
(來源:南方+)
編輯:李燕杏
初審:李小玉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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