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扎實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新聞發布會,通報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的主要情況,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參與黨中央部署的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自3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說,依法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防止以刑事手段不當干預、影響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正常經濟活動,共監督糾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210余件。
“如,某公司負責人為打擊競爭對手,勾結公職人員偽造證據,指使他人報假案,致使多人被違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經檢察機關依法監督糾正,涉案責任人以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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