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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空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5年版)》(以下簡稱《指南》),提出充分發揮標準化在產業發展中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統籌推進低空經濟標準化建設,形成全國“一盤棋”的工作格局。
《指南》明確,到2027年,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基本滿足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經濟領域標準超過300項,結構優化、先進合理、國際兼容的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基本形成,為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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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2025年版)
當前,我國低空經濟已進入產業化加速期,形成貫穿技術研發、裝備制造、運營服務、基礎設施的全鏈條生態體系。為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戰略,系統推進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標準化在產業發展中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統籌推進低空經濟標準化建設,形成全國“一盤棋”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建設指南。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錨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建設目標,堅持“安全為基、創新驅動、產業協同、國際接軌”工作方針,重點圍繞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礎設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監管和應用場景五大核心領域,建立技術標準與管理規范融合、國內標準與國際規則融合、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融合、基礎標準與場景標準融合的“四維融合”標準供給體系,強化標準全生命周期管理,構建央地協同、產學研聯動的標準化創新生態,為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以安全筑基,促有序發展。秉持安全發展理念,主動順應低空飛行活動催生的安全形勢新變化與風險挑戰,加強低空安全標準的頂層設計與體系化建設,筑牢安全防線,守護公共安全底線。創新驅動,牽引場景拓展。統籌推進科技研發、標準研制、產業發展深度一體化進程,著力推動低空航空器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創新。強化產業協同,促進適配融通。深化跨部門協同、央地聯動,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全場景”標準化工作體系,統籌推進低空航空器研發制造、低空基礎設施建設、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監管體系及應用場景生態的全鏈條標準化建設。深化國際接軌,拓展開放合作。充分發揮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領域技術先發優勢與低空經濟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推進低空經濟領域標準國際化合作,深化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及主要經濟體的交流合作,推動我國低空經濟標準與國際接軌,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低空經濟標準新高地。
到2027年,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基本滿足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經濟領域標準超過300項,結構優化、先進合理、國際兼容的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基本形成,為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標準體系結構與框架
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涵蓋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礎設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監管和應用場景等全鏈條,體系結構和框架如下。
(一)低空經濟標準體系結構
標準體系結構主要呈現標準體系中各子體系的組成關系,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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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低空經濟標準體系結構
A低空航空器標準涵蓋基礎共性、管理、安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有人駕駛航空器等方面,為低空航空器的設計、制造、運行與維護提供技術依據與合規準則。
B低空基礎設施標準包括低空智能網聯系統、低空起降基礎設施、低空飛行管理服務保障基礎設施、低空質量技術基礎設施、低空安全防護基礎設施等方面,共同構建支撐低空經濟活動安全高效開展的基礎環境。
C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涉及空域管理、飛行流量管理、空中交通服務和空管保障等方面,為實現空域資源高效利用和飛行活動安全有序運行提供規范支持。
D安全監管標準包括無線電管理、人員管理、運營與應急管理、事故調查與救援等方面,支撐構建覆蓋全過程、多層次的低空活動安全監管體系。
E應用場景標準聚焦農業、交通、能源、測繪、文旅、體育、醫療救護、氣象、國土、海洋等領域,推動低空技術在典型場景中的規范化應用和規模化發展。
(二)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框架
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框架由低空經濟標準體系結構向下映射而成,是低空經濟標準體系的基本組成單元。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框架包括A低空航空器、B低空基礎設施、C低空空中交通管理、D安全監管、E應用場景等5個部分,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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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框架
三、建設內容
(一)低空航空器標準
低空航空器標準是低空經濟標準體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基礎共性、管理、安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和有人駕駛航空器標準,有助于提高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水平,推動航空器制造產業的升級和發展。低空航空器標準子體系如圖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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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低空航空器標準子體系
基礎共性標準包括術語定義、分級分類、編碼標識和其他標準。
管理標準包括適航管理、登記管理、召回管理和其他(如航空器拆解、報廢等)標準。
安全標準包括系統安全、部件安全、信息安全和其他標準。
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包括微輕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和大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其中,微輕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包括產品、檢測與評價,以及其他標準;大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包括系統級、分系統級、零部件級和其他標準。
有人駕駛航空器標準包括固定翼、浮空器、旋翼和其他標準。其中,固定翼航空器標準包括傳統固定翼飛機和滑翔機標準;浮空器標準包括飛艇和氣球標準;旋翼航空器標準包括直升機和旋翼機標準;其他標準包括動力升空器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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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空基礎設施標準
低空基礎設施標準包括低空智能網聯系統、低空起降基礎設施、低空飛行管理服務保障基礎設施、低空質量技術基礎設施、低空安全防護基礎設施,以及其他標準,是低空經濟高效運行的基礎保障。低空基礎設施標準子體系如圖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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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低空基礎設施標準子體系
低空智能網聯系統標準包括基礎共性、數據底座和應用平臺標準。
低空起降基礎設施標準包括起降場、機巢、消防設施和地面接駁設施標準。
低空飛行管理服務保障基礎設施標準包括低空通信設備設施、低空導航設備設施、低空監視設備設施和低空氣象設備設施標準。
低空質量技術基礎設施標準包括整機試驗驗證基礎設施、分系統試驗驗證基礎設施、關鍵部件試驗驗證基礎設施和綜合試驗場標準。
低空安全防護基礎設施標準包括預警識別設備設施、無線電干擾設備設施和攔截設備設施標準。
其他標準包括航空器維修維護設備設施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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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
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包括空域管理、飛行流量管理、空中交通服務和空管保障標準,是低空飛行活動安全有序開展的重要保障。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子體系如圖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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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子體系
空域管理標準包括應用空域分類與劃設、航路網絡分類與劃設、重要目標空域分類與劃設、空域安全間隔、空域準入和空域數字化標準。
飛行流量管理標準包括飛行容量管理、飛行計劃管理和飛行流量調控標準。
空中交通服務標準包括飛行情報服務、空中交通管制服務和告警服務標準。
空管保障標準包括通信保障、導航保障、監視保障、氣象保障和航空信息資料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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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監管標準
安全監管標準包括無線電管理、人員管理、運營與應急管理、事故調查與救援,以及其他標準,是低空經濟活動安全有序發展的重要前提。安全監管標準子體系如圖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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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安全監管標準子體系
無線電管理標準包括頻譜資源配置、電磁環境安全、電磁干擾與防御,以及其他標準。
人員管理標準包括操控員、駕駛員、維修維護人員、飛行服務人員,以及其他人員的資質和培訓等標準。
運營與應急管理標準包括運行管理、經營管理和應急管理標準。
事故調查與救援標準包括事件報告、事故調查和事故救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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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用場景標準
應用場景標準包括農業、交通、能源、測繪、文旅、體育、醫療救護、氣象、國土、海洋和其他標準。應用場景標準子體系如圖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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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應用場景標準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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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低空經濟標準化工作,牽頭開展低空經濟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推動解決標準制修訂和應用中的重大問題,督促低空經濟標準化工作落實。
(二)強化工作統籌。中央空管辦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領域低空經濟標準化工作,加快推進標準制定與實施,推動政府標準和市場標準協調發展。
(三)實行動態更新。緊貼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需求,適時迭代更新低空經濟標準體系,滾動制修訂低空經濟相關標準,加強宣貫實施,持續提升低空經濟標準的適用性和時效性。
(四)加強國際合作。加強與低空經濟領域國際標準化組織及相關國際、區域組織的合作對接,深度推進低空經濟領域國際標準化交流合作。加快轉化先進適用的國際標準,提升國內外標準一致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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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曉燕
指導: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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