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的一則動態令業內不少人驚詫后,不禁好奇某位向來喜歡對熱點事件評頭論足、“中肯執言”的知名老媒體人會作何反應。
根據此人的一貫作風,他要么視若無睹、一言不發(可能性存在但相對更小),要么“敢為人先”、用“獨特”視角對敏感議題發表看似人畜無害的中肯言論(此人的首選做法)。
果然待到新聞過去兩三天后,他在熱度回落、不甚引人注意的時間點發表了個人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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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一個人的文風、文字思路難以改變。更不會改變的,是一個人面對熱議話題時影響、引導輿論的動機、目的、手段。
首先,為了讓自己始終處于安全區(所有人的首要目的),他全文遮遮掩掩,不談具體事件、更不點名——可以理解,畢竟常年自信的他也曾在自己沒料到的情況下靜默過三個月。
至于他的“主張”,著實體現了此人發文(無論是任務還是真的個人有感而發)的固有套路:隔靴搔癢、避實就虛、混淆主次、顛倒是非。
這篇文章的核心論點只有一個:調查性報道建議由機構媒體調查記者去做,自媒體不適合參與。
它的論據是:機構媒體有更多機會和手段接觸真相、更有能力確保客觀準確,而自媒體能力不足、容易被特定利益裹挾、無法保證公心和客觀。
眾所周知,熱議事件中,外界關心的是:官方通報提及的涉嫌罪名是否成立?非戶籍地、非屬地執法部門異地采取強制措施是否有合法合規依據?是否存在“因言獲罪”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這起熱點事件中被“指控”的對象,是否存在當事人文章所談及的問題?有關部門是否展開了相關的事實核查?
這位自以為“中肯”前機構媒體人、現自媒體人避而不答上述任何問題,而是回避主要矛盾,將焦點轉移到所謂“自媒體人有沒有資質和能力做調查性報道”的次要問題——可笑的是,即便是次要問題,他的論據也站不住腳。
從客觀條件和應然層面看,擁有更多資源和公家單位背書的機構媒體記者,本該有更多的能力、機會、手段接觸真相、揭開真相,但問題是:為什么他們沒有這么做,或者只在議題上選擇性地采編、報道?
機構媒體自己不做,甚至機構媒體調查記者本就越來越少,還不允許自媒體人去做,就能達到你口中“不負輿論的重托”這一目的了?
更何況,所謂自媒體人接觸事實真相的機會和手段不如機構媒體調查記者,在實然層面未必成立。
就業務能力與職業素養而言,那些轉型為自媒體、“黃金年代”曾在機構媒體磨煉多年的前調查記者,除了沒有記者證之外,會比現在有記者證、掛著單位名頭和記者名分的年輕一輩更差嗎?
就采編、調查的靈活度與自由度來看,是自媒體人更能放開手腳,廣泛接觸、傳遞信息,還是時不時被單位上緊箍咒、受制于上級文件通知的機構媒體記者更有空間?
要說客觀、公正、大公無私、不被特定“利益集團”裹挾或者帶著走,此人又有何依據證明機構媒體記者必然比自媒體人做得更好?這些年被“托請利益所惑”乃至收取不當利益的案例,是機構媒體更多,還是自媒體同行更多?
其實無論是出于任務還是有感而發,此人這篇“另找角度”的博文目的并不難猜:轉移外界關注、存疑的焦點,將節奏帶到自媒體人的能力水平和資質上,間接而隱晦地達到其打掩護的目的。
然后再不痛不癢地說一句正確但有些“隔靴搔癢”的廢話:各地媒體應真正行動起來,及時發現、揭露公眾意見大的各種問題——在他的語境下,這句話真正的重要性是“不能讓自媒體人占領生態位,導致我們被動”。
對此,只想說一句:提建議的行為本身很好,但不會提建議的話還是別提了。相比之下,你緘默不言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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