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家的反映來看,隊伍內外仍有不少“漿糊”。
這些人是挺奇怪的。一方面吐槽改革后新的政策出臺太慢、保障不給力;一方面說消防救援隊伍就是“民”,所以沒啥特殊的。
既然沒啥特殊的,既然大家都是“民”,那為啥還要出臺特殊的管理和保障辦法呢?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新的消防救援隊伍管理和保障體系建設存在不少困難是有原因的。
首先,原來消防是現役,管理和保障模式完全按照軍隊走,改革后軍裝一脫、離開公安,不是軍了、不是警了,自然有很多人就認為消防是“民”了。
其次,《公務員法》里邊有“消防救援”這個詞,所以很多喜歡拿法說事兒的人就更堅信消防是公務員里的“民”了。
再次,消防是“民”的認知,不僅在消防救援隊伍內部有市場,在全社會的很多普通人那里有很多市場,這個大環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新的政策不好推出。
此外,有些隊伍外的明著不說暗著比,說大家都一樣啊,為啥你的待遇比我好,所以在心理上就不支持。
對“非軍、非警、非民,似軍、似警、似民,我們是英雄的消防救援人”的觀點,有人反對,仔細一想,原因主要出在對“銜”和“民”的認識上。
有人說中國的銜多了去了,不僅軍、警、海關、大使、消防有銜,監察官、檢察官、法官等都有銜。這些人認為只要衣服上掛著個像銜一樣的東西就有銜。照此推理的話,小區保安什么的都是掛銜的。
施行銜級制和施行職級制是不一樣的,消防是職銜對等,既有職又有銜。而不施行銜級制的,盡管衣服上可能會有個像銜一樣的東西,但他們不是按照銜級制管理的,一切和銜沒關系。
銜是什么?銜是特殊群體的標志,經由國家法律確定的銜意味著社會對這個群體有特殊對待。消防救援銜這個銜可不是隨便來的,人大通過的《消防救援銜條例》從法律上賦予了消防的特殊身份和地位,看不到這一點也就講不好消防故事,接下來的事情也就變難了。
還有“民”,什么是“民”啊?從“軍、警、民”來看,民應該是指普通公務員。
軍有軍法,警察有警察法,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由于消防的特殊性,還得出臺個《消防救援人員法》,可見施行銜級制管理的消防救援隊伍的確與普通公務員有很大不同。普通公務員基本是8小時工作制,周末和節假日能休,而消防是“百姓過節消防過關”,24小時枕戈待旦連軸轉,光這一點就沒法比,怎么能說消防是普通的“民”呢?
如果非要說消防是“民”,也不是不行,那樣的話這個“民”就是廣義上的民了,那樣說的話,警察這類公務員也是民,又何來“軍、警、民”之分呢?
打個比方,過去是三個籃子讓你選,不是軍、不是警,用排除法也只好是“民了。但如果現在是四個籃子了,你為啥對“消”視而不見還要去選“民”呢?
在禪哥看來,軍隊應對外部挑戰,警察負責社會治安,消防擔負防災減災救災和緊急處置,特殊情況下這三支力量協作配合,這是一種新格局。
對于頑固者還是這幾問:如果是“民”,為啥要授銜?如果是“民”,為啥待遇不一樣?如果是“民”,為啥還要體系重構?你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既想體系重構落實待遇找到踏實感,還無視銜的特殊地位說自己是普通“民”,新的消防救援隊伍管理和保障體系建設能不難嗎?這些人是不是該醒醒了?
個人觀點,僅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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