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剛剛發布新聞公報稱,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2月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3家公司被控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余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3家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李家超表示,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制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累累,罪有應得。
李家超稱,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傷害國家及香港特區的利益,傷害市民的利益。法庭經過156日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鐵證如山,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
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的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后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李家超說,法庭依法對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顯了法治和公義,然而香港社會已承受了沉重代價。在黎智英和他所操控的《蘋果日報》的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誤導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于“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沖擊立法會和政府大樓、投擲汽油彈、大肆縱火,更放火燒人。更有年輕人偷運真槍、制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幸得警方及早搗破,才避免了大量人命傷亡。這些被煽動的人,包括年輕人,很多更因犯法而入獄。事實上,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擔法律后果,可見黎智英團伙及《蘋果日報》的惡貫滿盈。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清楚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控制和利用《蘋果日報》荼毒社會,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采取敵對行動。黎智英的歹毒圖謀跨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后,目的是勾結外部勢力,損害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利益、市民的利益,他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
發言人還提到,自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打擊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以來,多個西方國家、境外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不斷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這些國家自身經常利用泛國安化手段打壓對手,并為包庇他們的代理人不斷誣蔑香港,虛偽地為黎智英披上“傳媒人”的假外衣,更在審訊期間虛構黎智英的健康問題。這些圖謀都在法庭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中不攻自破。法庭頒下的裁決書長達855頁,羅列了全面和堅實的罪證,鐵證如山,展現了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的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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