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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余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制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累累,罪有應得。該案鐵證如山,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其行為齷齪無恥。
李家超表示,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李家超表示,法庭依法對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顯了法治和公義,然而香港社會已承受了沉重代價。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擔法律后果,可見黎智英團伙及蘋果日報惡貫滿盈。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黎智英的歹毒圖謀跨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后,目的是勾結外部勢力,損害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利益、市民的利益,他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特區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全力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原標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黎智英罪行滔天 被重判彰顯法治》
欄目主編:蔣竹云
文字編輯:宋慧
本文作者:新華社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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