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發言人致信《華爾街日報》駁斥涉黎智英案社論
致《華爾街日報》編輯部:
2月9日,貴報在黎智英被判處20年監禁后立即拋出的社論《黎智英被判處死刑》,明顯是一份早有準備的預制菜。社論內容罔顧事實,充斥偏見,嚴重誤導公眾。
我要告訴貴報,在大洋彼岸的無端臆測,反映不出香港的真情實景,以標題黨和虛假信息誤導公眾的時代已經結束。
——貴報認為20年監禁就等于死刑,那我告訴你,黎智英是罪有應得,被判20年是大快人心。香港早在1993年就正式廢除死刑,貴報更應專注研究美國法院判下的百年、千年甚至萬年刑期與死刑的關系。
——貴報認為黎憑借“媒體人”的身份犯罪可有權豁免,那我告訴你,這種觀點大錯特錯!法律面前,任何身份都不是擋箭牌,任何罪犯都難逃法律制裁。
——貴報認為這次判決是“極大的不公”,那我告訴你,該案庭審在市民、媒體、外國領事官員的密切見證下全程公開透明,程序無可指責,量刑于法有據,罰當其罪,完全是正義的伸張,何來不公!
——貴報認為此次判決確認了“香港如今牢牢置于北京治下”,那我告訴你,這恰恰證明你們對“一國兩制”制度存在嚴重誤解——須知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國”始終是“兩制”前提和基礎,任何試圖脫離“一國”的行為都是沖撞國家安全底線的犯罪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罪責。
——貴報質疑香港現狀,慨嘆“時代的終結”,那我告訴你,香港終結的是被反中亂港分子搞得暴力橫行、烏煙瘴氣的舊時代,開啟的是由治及興、積極打造經濟發展“千里馬”的新時代。2025年,香港經濟發展取得一系列閃亮數字,無需我再重復。
——至于你們認為因囚禁某個人而招來媒體非議是得不償失,那我告訴你,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從來不惹事兒,也絕不怕事兒,某些媒體的雜音撼動不了中國人依法行事的決心,依法懲治黎智英,無可指摘。
最后,我要告訴你,根據香港美國商會的報告,86%的受訪在港美國企業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具有競爭力,94%的企業對香港法治有信心,92%的在港美國企業無意將總部搬離香港。所以,兩年前貴報搬離香港不合時宜,遠隔山海者只能憑空杜撰、被自己的謊言蒙蔽,罔顧事實者只能閉門造車、寫不出真知灼見。我們真誠地建議,貴報編輯部派員到香港走一走,看一看,了解體驗真實的香港。
外交部駐港公署新聞發言人
2026年2月10日
來源:“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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