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莞市紀委監委官方公眾號“廉潔東莞”2月10日消息,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二級調研員方德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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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經東莞市委批準,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二級調研員方德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德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方德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東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方德佳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方德佳曾任大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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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黃慧萍
資料來源:“廉潔東莞”“荔香大朗”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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