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盧 路
2026年2月11日下午近16時許,廣東大亞灣御湖觀邸小區發生一起業主車輛在地下車庫出口被嚴重劃傷的事故。業主黃女士駕車駛出車庫時,車身兩處被嚴重刮損。當地交警接警后到場處置。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該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設施老化、設計不規范、監控失效,多重安全隱患長期存在,3個月內已連發同類車輛刮損事故,業主出行安全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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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的車輛被兩處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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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門出警現場
現場直擊:出口欄桿常年失修 僅用塑料包裹敷衍了事
記者在現場看到,小區地下車庫汽車出口欄桿存在多處明顯問題,安全隱患令人擔憂。出口欄桿多處常年失修、部件松動、邊緣尖銳,其中一處欄桿破損嚴重,物業并未及時維修更換,僅用塑料簡單包裹處理,防護形同虛設,這也是造成車輛直接被劃傷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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閘門欄桿失修,存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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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失靈 形同虛設
同時,該出口車道凈寬不足4米,未達到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與消防通道最低標準,車輛通行空間狹窄,極易發生剮蹭。此外,現場監控系統因因故障無法正常使用,監控失效導致事故經過無法還原,業主維權取證十分困難。
據現場保安透露,同一出口在3個月前就已發生過類似車輛刮損事件。隱患一直未得到徹底整改,最終導致事故再次發生。
法律視角:物業多處違規 應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車庫建筑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地下車庫單向車道凈寬不應小于4米,消防通道凈寬、凈空均不低于4米。該小區出口寬度不達標,既不符合設計標準,也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及《民法典》相關規定,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設施負有維修、養護、管理義務。欄桿長期破損失修,僅用塑料包裹敷衍了事,監控設備癱瘓無法使用,均屬于未履行安全管理與設施維護義務,由此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物業公司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于同一地點反復出現的安全隱患,物業明知危險卻不及時整改,已構成管理失職,還可能面臨相關部門處罰。
業主維權與御湖觀邸整改何時到位
法律人士提醒,受損業主可保存好現場照片、維修記錄、出警記錄、與物業溝通記錄等證據,依法向物業主張車輛維修賠償。同時,業主可向住建、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反映,要求責令物業立即更換破損欄桿、全面檢修設施、恢復監控正常使用、排查并整改所有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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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湖觀邸為大亞灣的高檔小區,物業管理何時到位
保安部負責人葉先生表示,上述問題他會向物業部門反映。截至發稿,大亞灣御湖觀邸小區物業尚未就車輛賠償及隱患整改給出明確方案。媒體將繼續關注后續進展,督促物業履行管理責任,保障業主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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