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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引導和激勵全市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追求卓越,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市場監管局牽頭修訂《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擬開展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目前該辦法正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為了便于各申報組織提前做好相關申報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設置市政府質量獎5個、市政府質量獎鼓勵獎5個。如沒有符合表彰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
肇慶市政府質量獎和肇慶市政府質量獎鼓勵獎獲獎組織由市政府通報表彰、頒發獎牌和證書,并給予一定的質量工作資助資金。
二、申報范圍
依法登記注冊,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的制造業、服務業、工程建設業組織。
三、申報條件
申報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
(二)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三)質量管理機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復制推廣價值;
(四)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發展理念,崇尚優秀質量文化,大力推進質量變革,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及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居市內行業前列;
(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無嚴重違法、違紀和失信記錄。
四、評審依據
本次評審標準主要依據《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準則(2023年修訂)》執行。
五、評審流程
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擬按以下程序:
一是發布正式通知。向社會公布市政府質量獎申報通知及相關事項要求;二是申報。申報組織在自愿的基礎上如實填寫申報資料,對照評審準則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等;三是推薦;四是資格審查;五是材料評審;六是現場評審;七是綜合評價;八是秘書處評估;九是審議公示;十是報批公布。上述各程序具體內容詳見《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附件4)。
六、預申報要求
正式申報啟動時間預計為2026年4月,具體事項均以屆時發布的正式通知為準。本次預申報旨在引導各擬申報組織提前規劃、充分準備。
(一)自愿預申報
建議符合條件且自愿申報的組織做好以下工作:
1.預準備。提前對照《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準則》(制造業、服務業、工程建設業等3大類),系統梳理組織質量管理實踐與近3年主要經濟效益、安全、環境指標數據,總結提煉本組織在質量管理方面的制度、模式與方法創新,撰寫自評報告、整理相關證明材料,并先行填報相應類別的申報表(詳見附件3);
2.預報名。提前填寫《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申請預報名表》(附件2),于2026年2月26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報送至組織所在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注:上述申請報名表僅作為統計使用,不作為正式參評依據;
3.強化質量管理。鼓勵各擬申報組織結合實際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持續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二)廣泛動員
請各行業主管單位,縣(市、區)、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廣泛動員各行業各領域質量管理有特色、質量提升有成效的組織參評市政府質量獎,進一步樹立質量標桿,激勵和引導全社會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請縣(市、區)、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收集本轄區《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申請預報名表》,于2月28日前報市市場監管局。
(三)嚴守紀律
市政府質量獎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開”和“申請自愿、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原則,不增加任何組織負擔,并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借評選之機牟取任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取任何費用或變相收費、搭車收費。
附件:
1.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準則
2.第八屆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申請預報名表
3.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制造業、服務業、工程建設業)
4.肇慶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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