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臺灣地“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被控于2023年接受大陸有關方面資助,邀臺灣里長赴陸旅游接受招待。一審2人無罪,二審于12日改判姚韋華2年6個月有期徒刑,簡安仕4年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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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檢調部門聲稱,2023年9月間,簡安仕涉嫌接受大陸方面資助,委由姚韋華出面邀約5名島內里長和9名親友共14人,于2023年11月前往大陸接受落地招待。
新北地檢署2024年依涉犯“反滲透法”“選舉罷免法”起訴姚韋華、簡安仕2人。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后認為,依檢察官所提出的相關事證,尚不足以證明姚韋華、簡安仕有以提供食宿招待,約使有投票權人為一定行使或不行使投票權的行為,自無從遽認2人該當以旅游食宿費為不正利益交付賄賂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判決無罪。
檢察官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院”審理,12日撤銷原判決,以受所謂“滲透來源”資助犯“投票行賄罪”,改判姚韋華2年6個月有期徒刑,簡安仕4年8個月有期徒刑,2人均褫奪公權。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與量刑理由。
針對此事,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此前曾表示,我們深切理解臺灣民眾遭受專制打壓的憋屈,民進黨的倒行逆施不得人心。兩岸交流的大勢不可阻擋。沒有哪個寒冬可以阻擋春天的到來。人民的力量終將破除兩岸交流前進道路上的人為阻礙。(來源: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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