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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老板有清晰的主動社交意識,其公司場所也適合承辦運營高管聯盟社交樞紐,咱工作人員遂與其展開了接觸交流。
起初,是咱工作人員期望該老板合作,而該老板連續幾次交流都不同意合作,理由很簡單:“不懂。”于是雙方都停止了接觸交流。
然而2個月后,該老板主動約見咱工作人員,表態愿意合作。出于禮貌,咱工作人員同意與其見面交流,但當面拒絕了他的合作意愿。該老板愣住了,說:“我愿意付費,你們也不許可合作?有錢不收?”咱工作人員答:“是的。”該老板又愣了一會兒,說:“先前是我不同意合作,現在是我愿意付費,你們卻說不了。我還從來沒遇到過見錢不收的服務機構,所以我心里有點兒接受不了。你們能告訴我原因嗎?”咱工作人員鄭重其事的回應:“可以告訴您原因,但您的最佳選項是不要了解原因。此時您的一點兒傷心,已經說明您的心理承受力不是太大。如果您確實希望知道,我們約三天后再見面時告訴您。您這幾天先準備點心理承受力。”該老板決定三天后再見面。
三天后再見面時,咱工作人員首先與該老板確認其曾擔任某商會會長的經歷,然后告訴他:“正是因為您擔任3年的商會會長,然后就主動卸任而且決定從此不再擔任的經歷,我們決定不與您合作。”該老板滿眼迷茫,說:“我怎么聽不懂?這情形的關鍵關聯是什么?”
咱工作人員問他:“商會會長,很多人都謀求連任,直至規則不允其連任為止。不尋求連任情形極少。是這樣嗎?”他答:“是的。”
咱工作人員再問他:“我們共同認識或了解的商會會長,競選費和三年期的社交費合在一起,一般都是少則30-50W,多則200-300W,對吧?”他答:“是的。”
后續交流內容不宜公開,而“不宜公開”也正是線下社交的魅力和價值的一部分。
雖然部分內容不宜公開,但對于已經閱到這里的讀者,咱還是給予理論層面的提示:
- 商會是民間社團,其社交目標主要是政府及官員,大多用于謀求工程業務。
- 社交網絡則是公司形式的市場化運營,主要社交目標是市場受眾及其人脈,謀求目標一般不包括大型工程業務。
- 商會與社交網絡雖有上述差異,但二者具有共同點:人脈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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