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
某航A330機隊的一名飛行員,因婚外情風波引發爭議,并衍生飛安威脅事件,遭公司調任簽派中心航務員崗。
飛行員不服,提起訴訟,法院駁回其上訴,認為調職處分合法。
這名飛行員與同為同家航司的空姐妻子結婚,隔年妻子便發現他與另外一名空姐發生了婚外情。
妻子為了家庭忍耐不再追求,要求兩人簽署保證書,承諾不再出軌、破壞婚姻關系,但之后仍藕斷絲連。
妻子報警抓奸,但因未驗出兩人混合體液。
妻子實在忍無可忍,因此上訴離婚。
法院認定兩人私下會面已違反保證書內容,因此判那名空姐須賠償約40萬。這名飛行員須賠約44萬元,夫妻最終離婚。
原主以為這事告一段落了。
但隨后航司以“言行不檢,影響公司聲譽或形象”為由,對飛行員記過兩次。
次年,航司通知其年度考核績效最差,并經領導決議,再記過兩次,調任簽派中心做航務員。
隨后這名飛行員申請退職。
航司認為,兩年間,公司多次收到與該飛行員有關的威脅短信,內容包括“想被放炸彈嗎”“若繼續助紂為虐,我就鎖定你航班,讓你墜機”等。
部分客艙成員亦收到類似的恐嚇短信。
航司認為,婚外情糾紛已衍生飛行安全,基于企業經營自主權與營運必要性,決定調整其職務。
這名飛行員則認為,婚姻糾紛與工作無關。
航司處分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且調任后薪資大幅減少,屬不利勞動條件變更。
他說,公司若有疑慮,可以調他去子公司飛,而不是改任航務員。
法院認為,航司確實曾收到多則涉及炸彈與墜機威脅的短信,雖無法證明與他有直接相關,但已對飛機安全構成潛在風險。
基于航空業高度重視安全的特性,公司調整職務并未違反勞動法規定。因此判飛行員敗訴。
這是事件就應了那句老話:自作孽,不可活。
以此提醒所有飛行員同胞們,切勿玩的花,丟了西瓜撿芝麻。
這樣的案例不止一次了,請善待家人,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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