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曹雪嬌
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重要內容,對此,人民法院同樣承擔著重要責任。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5年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的總體情況、主要舉措和成效。最高法有關負責人在會上介紹了人民法院在資本市場法治化建設中的工作。
“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涉證券、期貨、基金等資本市場案件2.5萬件,同比增長53.6%。案件多以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王朝輝在發布會上介紹。
他進一步介紹,對此,人民法院積極推進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即由投資者保護機構受50名以上投資者特別授權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遵循“默示加入、明示退出”規則,裁判結果對所有未聲明退出的受損投資者都發生效力。如南京中院審理的全國第三起證券虛假陳述特別代表人訴訟,先行判決金通靈公司賠償4.3萬名投資者7.7億余元投資損失。另有深圳中院受理的st美尚、沈陽中院受理的錦州港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的審理正在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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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圖源:記者拍攝)
支持開展普通代表人訴訟。由符合條件投資者依法推選代表人,代表已登記的受損投資者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這類訴訟遵循“明示加入、默示退出”規則,即沒有登記加入訴訟的投資者不受代表人裁判結果約束,這一點與特別代表人訴訟效果相反。王朝輝舉例介紹,如人民法院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對st旭電、*st華鐵、退市龍宇、易事特、宜通世紀等案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為投資者維權提供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救濟。
此外,創新“示范判決+類案調解”機制。即人民法院在處理涉眾型證券糾紛中,選取1件典型案件作示范判決,并以此案為參照,對其余平行案件集中調解或快速裁判。如廣西高院運用示范判決引導平行案件調解,成功化解403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真正實現了“辦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
同時,落實“追首惡”與“打幫兇”并重原則。2025年,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在證券糾紛中占比高達96.3%,表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虛假陳述行為仍然是資本市場的頑瘴痼疾,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如今年上海金融法院審結全國首例上市公司董監高未履行公開增持承諾引發的證券糾紛,厘清了違反公開承諾與虛假陳述行為之間的關系,為準確適用資本市場公開承諾制度提供了司法實踐樣本。
王朝輝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落實2025年5月會同中國證監會共同發布《關于嚴格公正執法司法?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23條工作舉措,加強對證券類新型疑難案件研究應對,更好服務和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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