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用一件印著“中國”的紅衣就能洗白?以為躲到國外就能當沒事人?曲婉婷這次復出的算盤,打得連太平洋對岸都聽見了,結果卻只換來全網最響亮的一記耳光!開通賬號不到24小時,還沒來得急帶貨撈金,就被憤怒的民意徹底封殺。這哪里是復出受阻,分明是正義的審判雖遲但到!
很多人問,母親犯罪,為什么要抵制女兒?請搞清楚邏輯:我們抵制的從來不是“罪犯子女”,而是“贓款受益者”!張明杰當年侵吞3.5億國有資產,那是566名下崗職工的救命錢!在零下30度的哈爾濱,工人們斷暖、斷藥,甚至全家服毒、賣血求生、絕望上吊。而與此同時,曲婉婷拿著這些帶血的錢,在溫哥華住著豪宅、唱著歌,過著奢靡的生活,還大言不慚稱母親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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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云孝女”真相:你在國內凍死餓死,我在國外歲月靜好。你用人命鋪路,我用贓款圓夢。整整13年,她從未退贓,從未道歉,只在社交媒體上表演“思念”。如今眼看風頭過了,又想披著“原創音樂人”的外衣回國圈錢?甚至妄圖用愛國情懷做遮羞布?別做夢了!
公眾的底線不容踐踏。禍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當你享受著用工人血淚換來的榮華富貴時,你就已經成了罪惡鏈條上的一環。中紀委早已點名:境外不是法外之地,贓款供養的奢靡必受追責。
賬號被封了,但賬還沒算完。那筆被揮霍的巨額贓款,那些破碎的家庭,難道就這么算了?如果變賣海外資產賠償受害者是唯一救贖之路,曲婉婷還敢繼續裝睡嗎?
對于這種吃著人血饅頭還想上臺唱歌的行為,你覺得除了封殺,還應該追究她什么責任?評論區說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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