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譽)近日,白山市江源區人民法院秉持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通過多部門聯合調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典型的相鄰權糾紛,生動展現了司法力量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切實促進社會和諧的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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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某小區的金女士發現,自家二樓一處下水管道發生漏水情況,水流順著管道壁滲出,導致墻面、家具等多處受潮受損。事故發生后,金女士立即聯系物業公司進行排查,最終發現漏水點在五樓。金女士通過社區工作人員聯系上五樓業主馬先生,但其堅稱自己長時間不在家,并沒有使用過該管道,維修責任在于物業,拒絕支付維修費用。多方推諉之下,金女士將物業公司及五樓業主馬先生一并訴至法院,糾紛陷入僵局。
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考慮到該案系典型的鄰里糾紛,若一判了之,有可能會激化鄰里矛盾,且案件標的額不大,有調解可能性。經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承辦法官依托綜治中心平臺,主動邀請轄區派出所民警和檢察院、街道辦事處、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共同參與到調解工作中。
調解過程并非一帆風順。調解會上,各方意見尖銳對立:五樓業主情緒激動,堅稱“我從未使用過該管道,憑什么要我出錢?”;物業公司則反復強調“我們只對公共區域負責”。調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對困境,各部門同志從法律、情理、社區和諧等多角度出發,分別與物業公司、五樓業主進行溝通,厘清維護責任,闡明相鄰關系法律義務,并引導各方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經過多輪溝通,五樓業主逐漸從抵觸轉向理解,物業公司也同意承擔相應的檢查維護責任。最終,金女士與物業公司和五樓業主達成和解,由物業公司與五樓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本案系典型的相鄰關系漏水糾紛,金額較小但關系鄰里和諧。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并未簡單裁判,而是積極發揮對先行調解工作的指導職能,依托綜治中心平臺,主動邀請轄區派出所民警和檢察院、街道辦事處、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共同參與到調解工作中,通過多方聯動,充分發揮先行調解的優勢,既確保責任認定依法有據,又注重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修復鄰里關系,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根本目標。此舉不僅高效解決了糾紛,更修復了鄰里關系,彰顯了先行調解在基層治理中的獨特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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