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橫跨太平洋的公開發聲,將一位心無旁騖馳騁雪道的奧運健將,驟然推至全球輿論風暴的中心地帶。
2026年2月21日,黎智英之女黎采于《紐約郵報》刊發署名文章,未循司法救濟常規路徑,而是直指中國自由式滑雪名將谷愛凌,呼吁其依托國際知名度,以人道關懷為由,施加影響促使其父獲釋——此時黎智英正依法服刑。
該文甫一見報,即在海外主流社交平臺及西方主流媒體中高頻傳播。一宗業已歷經完整司法流程、終審落定的刑事案件,被重新置于聚光燈下。一場關于法治權威、公共話語邊界與體育人物社會角色的深層博弈,在短短24小時內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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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愛凌突遭輿論裹挾
谷愛凌被選定為此次公開呼吁的對象,并非隨機之舉。
就在數日前落幕的米蘭冬奧會上,她再度摘得女子U型場地技巧項目桂冠,持續穩居世界體壇焦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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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成長于中美雙文化環境,長期活躍于國際頂級賽事舞臺,語言表達自然流暢,形象親和可信,其公眾影響力天然具備跨地域、跨語境穿透力,因而常被賦予超越競技本身的社會象征意義。
選擇在此刻向谷愛凌發起定向訴求,實則是意圖借勢名人聲量,將既成事實的司法裁決重構為可被情緒驅動的公共議題,試圖以輿論熱度稀釋法律剛性,為在押人員謀求法外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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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愛凌一貫恪守職業本分,重心始終聚焦于訓練體系優化與技術極限突破,從未涉足任何司法爭議或政治表態。此次卻在毫無征兆的情形下被卷入高度敏感的輿論漩渦——對一名純粹以冰雪為疆域的運動員而言,這顯然超出了其專業職責與能力邊界,亦違背了體育精神所倡導的中立性與純粹性。
要理解此次事件的深層邏輯,需回溯至判決公布前的關鍵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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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依法宣判
2026年2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完成為期156天的公開審理,逐項質證2220件物證材料,系統審閱逾8萬頁案卷文檔,最終裁定黎智英犯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等罪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同案其余八名被告人及三家涉案機構亦同步接受法律懲處。
全案審理全程開放旁聽,庭審記錄完整存檔,證據鏈閉環嚴密,程序步驟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及本地刑事訴訟規則,系依據特區現行有效法律作出的終局性司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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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實,黎智英于2019年持續濫用旗下媒體資源,系統性煽動社會對立、美化非法暴力行為,多次主動聯絡境外政治力量,推動針對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單邊制裁措施,并公開發表嚴重損害國家主權與安全利益的言論,對香港公共秩序、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及社會心理穩定造成實質性沖擊。本次判決,正是對其系列違法行徑的依法回應與正當矯正。
面對這場蓄意策劃的跨國輿論操作,香港特區政府反應迅速、立場清晰,于判決公布后不足24小時即作出權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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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立場不容動搖
香港懲教署署長黃國興面向中外記者明確指出:現行《監獄條例》及附屬法規中,并未設立“保外就醫”相關制度條款;所有在囚人士均須依法服滿刑期,唯一合法變更執行方式的途徑,僅為法院依《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裁定減刑或提前釋放。
他同時披露黎智英當前健康狀況良好,監所內配備全天候駐點醫療團隊,可提供基礎診療、慢性病管理及緊急救治服務;確有需要時,亦可按標準流程協調公立醫院專科醫生開展聯合會診。所有在押人員享有同等醫療資源配置權,不存在任何身份差異化的醫療服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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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回應不帶主觀評判,僅依托條文與實情展開,精準錨定外界質疑核心,也徹底瓦解了刻意渲染的“病弱受困”敘事框架。
梳理事件演進軌跡可見,此次越洋發聲絕非孤立的家庭求助行為,而是一套高度結構化、目標導向明確的輿論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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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篇回避黎智英具體犯罪情節與司法認定細節,轉而反復強調其年齡偏高、健康狀態需關注等邊緣信息,將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悄然置換為易于引發共情的人道主義討論;再將其與具備全球曝光度的體育偶像進行強制關聯,借由境外傳播渠道放大聲量,最終服務于干預司法獨立性的根本目的。
此類操作實質上模糊了法律適用的確定性邊界,以情感動員替代理性判斷,更忽視了一個基本前提:香港作為成熟法治社會,其運行基石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鐵律——任何個體無論身份如何、聲望多高,皆不得凌駕于生效判決之上,亦不能因外部壓力而動搖司法終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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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酵過程中,香港社會各界展現出堅定而理性的法治定力。
從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接連發表正式聲明,重申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舉證充分、程序合規,判決結果體現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同時嚴正指出,香港司法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無權置喙,更不得以所謂“關切”為名行干涉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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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西方國家在判決落地后聯合發布措辭含混的所謂“聲明”,不僅背離尊重司法獨立的國際通行準則,更與《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相悖。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治安顯著改善,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國際資本凈流入保持正向增長,全球金融中心功能穩健運行。事實證明,外部輿論圍堵與政治施壓并未撼動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歷史進程,反而進一步夯實了其法治根基與治理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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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的歸體育,司法的歸司法,這是現代文明社會不可逾越的基本分野。
谷愛凌的核心價值,在于不斷刷新自由式滑雪的技術天花板,激發青少年參與冰雪運動的熱情,推動冬季項目全球化發展;她既無法律授權,亦無專業資質介入已終結的司法案件,更不應淪為地緣政治操弄中的符號化工具。
黎智英所受刑罰,源于經得起檢驗的司法程序;其服刑期間的健康保障、權益維護與監管規范,均由法定機制全程覆蓋。一切企圖繞開法律軌道、借名人光環與輿論浪潮施壓的做法,均與法治本質背道而馳。
不到24小時的高效回應,不僅厘清了制度設計與執行現狀,更向國際社會傳遞出不可誤讀的清晰信號:香港司法獨立性堅如磐石,法律底線不會因話題炒作而妥協退讓,所有分歧與爭議,都必須回歸法治軌道尋求解決路徑,而非依靠跨洋喊話制造虛假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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