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十五屆八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向新向好,制定以下政策。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發展(由省科技廳牽頭)
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雙一流196”工程、“135”人才強省體系建設工程,各級政府科技創新投入預算安排原則上只增不減、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推動全省科技創新投入達到7800億元,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35%。省財政預算安排212.26億元。
(一)推動高等教育整體性躍升。圍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協同育人,加快推動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深入實施高職“雙高計劃”建設,穩步擴大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資源。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新培育工科類碩博士1.7萬名以上。推進高校基礎設施提質工程,“一校一策”改善辦學條件。深化產教融合改革,組織實施2個以上重點產業產教融合“一業一策”方案。
(二)支持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健全“企業出題、政府助題、平臺答題、車間驗題、市場評價”協同攻關機制。實施省“雙尖雙領+X”重大科技項目400項以上,其中企業牽頭或參與的省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比例不低于80%,取得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科技重大成果100項以上,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補助,績效突出的可給予滾動支持。對省級創新聯合體實施的能形成標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項目,省市縣合計最高可給予3000萬元補助。拓寬各類主體承擔省重大科技項目路徑,統籌資源支持整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實施“新苗”“青稞(重點)”項目,支持在校碩博士研究生及青年科技人才開展科研攻關,單個項目最高可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補助。支持科技成果標準化轉化,對牽頭制定并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發布的,最高可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
(三)支持高能級科創平臺提能造峰。深入實施科創平臺“伙伴計劃”、科技金融賦能計劃、科創產創融合計劃、成果轉化加速計劃。新認定省級概念驗證中心20個,單個中心可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與全國重點實驗室聯動布局建設的,省財政根據績效等情況給予一定支持。新認定省級中試平臺10個,單個平臺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補助;升級為國家級中試平臺的,單個平臺給予30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單個中心給予1000萬元補助;升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單個中心給予3000萬元獎勵。強化知識產權、質量技術等服務供給,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單個中心最高可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
(四)促進人工智能場景應用。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基本建成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醫療),積極爭取時空信息、具身智能、石化、文旅等行業中試基地落地。打造50個以上“人工智能+”標桿場景,對符合條件的單個項目,省市縣合計最高可給予500萬元支持。統籌建設算力、數據、大模型基礎性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券發放和公共數據授權開放力度,力爭全省智算規模200EFLOPS以上。實施科創強基項目210項以上。
(五)強化科技金融支持。擴大省級創投類基金群規模,用好浙江社保科創基金,引導更多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科技型企業加快對接科創板、創業板上市新規,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企業用好“綠色通道”,力爭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新增上市公司總數70%以上。推進國家創新積分制“揭榜掛帥”榜單試點,加快建設創新積分制數智底座。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風險覆蓋保險產品,探索科技保險“共保體”模式,力爭科技保險保障額達到7200億元。推動“浙科聯合貸”服務模式增量擴面,力爭科技貸款余額超4.2萬億元。實施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
(六)優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優化海外引才結構,聚焦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等領域,省海外引才計劃新引進1000名以上,其中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等領域人才比例占40%以上,有企業工作經歷、工程實踐經驗人才比例占40%以上。完善人才流動共享政策,深入實施企業高層次人才“校(院)企雙聘”改革,新增流動共享高層次人才4000名以上,選派“產業教授”“科技副總”2000名以上。扎實推進“企業認定、政府認賬”,累計授權企業8000家以上、自主認定人才6.5萬名以上。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500名左右,培養認定卓越工程師500名以上、涉外法治人才100名以上、數字技術工程師2000名以上、首席質量官2000名以上。
二、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由省經信廳牽頭)
一體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推動集群規模以上企業營業收入突破10萬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6%左右。省財政預算安排163.62億元。
(七)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新質生產力項目布局建設,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500萬元補助。支持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省財政對單個項目給予分檔補助。新認定省級傳承創新工作室50家,每家工作室2026—2028年合計最高給予30萬元補助。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實施未來產業“揭榜掛帥”專項激勵,培育一批未來產業先導區。落實“騰籠換鳥”專項政策,各地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按比例計提土地出讓收入資金用于支持工業用地盤活等。推動各地加快建立內生招引企業(項目)同等支持、內生項目要素保障和跨地域有序流轉等政策機制。
(八)支持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用好國家大規模設備更新政策,對符合要求的工業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按設備購置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加大制造業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1100億元以上,運用融資租賃工具支持設備更新投放額超450億元。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力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貸款余額突破1000億元。實施工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5000項以上,對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工業領域設備更新)示范項目給予補助。支持園區實施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啟動20個零碳園區建設,培育零碳(近零碳)工廠10家以上,建成減污降碳園區6個。實施20個重點涉氣產業集群改造提升,建成環保績效A級企業100家。
(九)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和研發活動覆蓋率。對新認定的孵化器給予分檔補助。落實省屬國有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剛性增長機制,研發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2個百分點以上。
(十)支持企業加快實數融合。推進人工智能賦能制造業省級試點,加大工業智能體開發應用力度。深化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給予資金補助。建設未來工廠20家、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200家。打造省級工業領域數據集20個、工業領域可信數據空間試點10個。
(十一)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工貿財金聯動支持企業穩產增效,力爭為經營主體減負2500億元以上。落實落細小微企業融資協調機制,力爭新增無還本續貸5000億元以上。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債融資,擴大綠色、科技創新等債券規模,力爭發行額6600億元以上。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上規升級,新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小巨人”企業300家,新認定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1.2萬家,力爭新增“小升規”企業3000家左右,對重點支持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資金補助。開展質量強企行動,支持企業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2000家以上。健全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機制,新入庫培育企業20家以上。建設省級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各3家以上。建設現代產業學院20家左右。對符合條件的首臺(套)產品給予資金補助。
三、推進服務業擴能提質和消費轉型升級(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六大高地”工程、擴能提質行動,推動服務業增加值增長5.5%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5%左右。省財政預算安排127.74億元。
(十二)更大力度推動消費轉型升級。加快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培育,持續加大促進消費政策支持力度,釋放服務消費潛力。省市縣聯動發放消費券,帶動商品消費與文旅、體育、養老等服務消費聯動發展。“一市一策”推動專業市場轉型發展,加大用地、人才、稅收、資金等政策保障力度,支持50家以上專業市場轉型升級。舉辦國家級以上體育賽事250場以上,各級各類賽事活動超萬場,打造“浙BA”升級版,高質量舉辦浙江城市足球聯賽。優化開展文旅消費季活動,滾動推出“十百千萬”文旅消費矩陣,省市縣聯動舉辦“浙里來消費”系列活動3000場以上,擴大“味美浙江·百縣千碗”品牌影響力,舉辦餐飲消費歡樂季系列活動200場以上,舉辦大型營業性演出100場,豐富“詩畫浙江·文旅惠民卡”產品矩陣,力爭全域旅游人數同比增長6%以上。推動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辦好2026年亞太地區人口老齡化國際會議和第四屆浙江(國際)康養產業博覽會,舉辦各類老年活動及賽事超千場。
(十三)深化落實國家提振消費政策。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在國家明確的支持范圍內重點支持促進優質供給、推進綠色低碳生產的優質消費產品,推動新能源汽車銷售80萬輛以上、家電銷售額600億元以上。落實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引導金融機構用好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加大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和貸款投放力度。用好離境退稅政策,拓展深化入境旅游全鏈條便利化政策,力爭入境過夜游客增長10%以上。有序清理優化消費限制性措施。
(十四)推動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大對首版次軟件支持力度,新增80項以上首版次軟件產品。持續推進物流倉儲“標準地”改革落地,加大對具有公共服務功能的物流項目用地支持力度。培育“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家以上,新建省級數字廣告園區不少于3家。支持工業設計中心、計量和檢驗檢測中心、認證中心、共性技術平臺等建設,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新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50家。
(十五)支持壯大服務業平臺和主體。分類梯度培育一批服務業產業賽道,新增服務業領軍企業200家。支持高能級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支持打造一批文化“新三樣”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省財政給予一定支持。支持特色場景項目、“兩業融合”方向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平臺+產業”雙向賦能,打造25個以上消費品百億級產業集群,培育“超級工廠”1000家。新增省級重點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2.0平臺20個。用好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承接國家服務業開放試點。
四、推進世界一流強港和交通強省建設(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深入實施世界一流強港和交通強省建設工程,進一步深化鐵路、高速公路、機場投融資改革,完成綜合交通投資3500億元以上,推動寧波舟山港集裝箱吞吐量達到4500萬標箱。省財政預算安排171.4億元。
(十六)深化世界一流強港和航運浙江建設。對納入國家級、省級規劃的水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予以資金支持。延續實施無水港和海外物流節點布局、國際班輪航線和外貿滾裝航線開拓等政策。深化實施國際航行船舶“臨開不查”“遠程復查”,提高港口作業效率。建成沿海萬噸級以上泊位5個、內河千噸級航道50公里,培育形成營收規模超500億元的重點航運服務集聚區3個。
(十七)推動民航強省建設和低空經濟發展。支持新開至全球國際樞紐、“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磚國家等方向的國際航線。支持A類通用機場建設運營、開通通用航空短途運輸航線等,支持打造低空產業“先導區”和低空經濟“先飛區”,省財政給予一定支持。新開國際航線5條以上,新開無人機航線100條以上。
(十八)穩步推進鐵路規劃建設。加強鐵路項目規劃建設與統籌管理,實施“千億千里”鐵路建設行動,推動滬乍杭鐵路(貨線)、金千鐵路建德段改線工程等項目開工建設,溫玉鐵路、金建鐵路建德至蘭溪段等項目建成投運,開工鐵路項目80公里、建成鐵路項目80公里,完成投資330億元以上。
(十九)推動多式聯運和運輸結構優化。研究出臺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激勵政策。延續實施寧波舟山港集裝箱海鐵聯運發展、經嘉興港至寧波舟山港的海河聯運支持政策。統籌用好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省交通碳達峰等專項資金支持交通運輸結構優化,國六排放標準及新能源營運貨車保有量占比達到30%,其中新能源中重型營運貨車占比達到2%。支持新能源貨車補能設施網絡規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縣開展老舊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和內河貨運船舶新能源化試點。
(二十)持續實施交通惠民政策。推進建設“四好農村路”2.0版,新(改)建農村公路600公里、養護5000公里。新改建農村物流綜合性服務站點200個,開通客貨郵融合線路40條,持續提升建制村快遞物流服務水平。對符合條件的“司機之家”給予運營補助。
五、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由省商務廳牽頭)
加快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推動外貿出口增長5%以上、實際使用外資130億美元。省財政預算安排59.21億元。
(二十一)打好“穩拓調優”組合拳。支持省級重點展會100個左右,組織不少于2000個團組赴境外拓市場。推動“直播+平臺+跨境電商+海外倉”融合發展,符合條件的單個園區最高可給予300萬元補助。實施外貿龍頭企業培育“蛟龍行動”,支持中小外貿企業上規升級。支持國際營銷體系和外貿產業帶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貿易相關認證。支持服務出口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對省級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200萬元補助。對我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產品技術等給予貼息。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給予不低于60%的補助,對重點國別提高至80%,原則上單家企業保費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支持開展匯率避險期權補助。力爭推動政策性銀行投放外貿保穩提質專項信貸1050億元以上,政策性保險公司承保短期險1050億美元以上。引導企業使用跨境人民幣結算,促進人民幣國際化,力爭結算規模達到2萬億元。支持內外貿一體化發展,進一步擴大國內貿易險規模。
(二十二)提升開放平臺能級。高標準建設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支持大宗商品儲運、加工、海事服務基地和貿易、交易中心建設,創新大宗商品專屬金融產品,力爭限額以上大宗商品批發零售額達到4.7萬億元。加快建設期現一體化大宗商品場外市場,力爭浙江國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年貿易交易額超4200億元。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新增省級制度創新案例30個以上。支持開展綠色修船國際認證試點,構建綠色修船國際認證標準體系。支持條件成熟的綜合保稅區擴區、有條件的地市申建綜合保稅區,支持省內企業開展保稅維修業務。加快金磚國家特殊經濟區中國合作中心建設,支持開展經貿合作、標準對接和制度創新,支持有條件的市縣打造金磚國家經貿合作樣板。
(二十三)建強重點開放樞紐。深化新一輪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推動進口商品提質擴量。支持海港、陸港、空港和數字貿易港“四港”聯動發展,支持寧波舟山港建設中歐北極集裝箱快航航線樞紐港,基本實現夏季固定區間常態化運行。推動浙江中歐班列市場化改革,支持有條件的市縣開行組貨班列或支線班列,探索“班列+綜合物流”等運輸模式,力爭開行班列數穩定在3000列以上。
(二十四)提升展會影響力和帶動力。支持高水平辦好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鼓勵引進全球高端策展辦展資源。支持辦好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良渚論壇”等會議展覽活動。大力發展會展經濟,鼓勵市場化辦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辦好專業性展會。
(二十五)強化雙向投資合作。實施新一輪外資招引促進政策,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減免稅等政策。深化開展“投資浙里”全球大招商,組織境內外活動500場以上。促進貿易投資一體化發展,對推動產業鏈內外協同、帶動中間品出口成效顯著的對外投資和工程項目,按照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資源回運運費及保費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前期咨詢費用(注冊、購置土地等手續費除外)按照不超過50%的比例予以支持。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常態化開展服務及國際合作對接。擴大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覆蓋面,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
六、全力擴大有效投資(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深入實施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設項目1600個以上,完成年度投資1萬億元以上,推動制造業投資增長8%以上,項目、產業投資均增長5%以上。省財政預算安排311.94億元。
(二十六)加力產業投資。支持產業項目謀劃招引、內生裂變,力爭納入“千項萬億”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產業項目數量占比提升至55%以上。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落地一批“大好高、鏈群配”項目。省級安排重大產業項目用地指標1.5萬畝以上,對列入“千項萬億”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重大產業項目用地、用林地“應保盡保”。
(二十七)促進民間投資。迭代升級“民營經濟32條”,專項產業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業用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比重不低于80%。更大力度拓寬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投資建設路徑,對需省級審批(核準)的重點領域項目,需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可行性。海上風電、水利、核電等需省級以上審批(核準)且具備條件的重點領域項目,民間投資參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逐步提升。擴圍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強化要素供給。全力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資金支持。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實施“一項目一要素服務保障”清單。保障供應建設用地30萬畝、用海10萬畝、用林地10萬畝,爭取100個以上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項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會電量供給7700億千瓦時左右、天然氣供應220億立方米左右,推動全省工商業電價穩中有降。實施100個以上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年度騰出用能空間300萬噸標準煤以上。省財政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
(二十九)深化投融資改革。迭代完善“項目+財力+風險”三大機制,自上而下、雙向打通抓好重大項目謀劃。探索編制全口徑政府投資計劃,深化政府債務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摸清存量國有“資金資產資源”底數,合規開展存量資產盤活。推動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投放中長期項目貸款超1500億元。
七、推進城鄉一體融合高質量發展(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深入實施以“千萬工程”牽引城鄉融合發展縮小“三大差距”工程,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推動全省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以上,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城鄉居民收入倍差進一步縮小。省財政預算安排290.71億元。
(三十)加快培育農業新質生產力。支持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重大專項。支持種業振興基地(平臺)建設,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500萬元補助。對農事服務中心實行分類分檔補助,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補助。支持現代設施農業基地建設,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500萬元補助。推動現代農業“土特產富”全鏈發展,百億元以上產業鏈達到15條。開展“政銀險擔基”協同支農改革,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為“三農”主體融資增信作用,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省財政對新型農業主體綜合保險等給予一定支持。實施林下經濟產業發展專項行動。
(三十一)全域打造詩畫浙江和美鄉村。穩步推進300個以上省級重點村片區組團發展,和美鄉村覆蓋率80%以上。加快全域建設幸福河湖,完成全域幸福河湖建設700公里,打造幸福母親河30條、城鄉親水節點200個、高品質水美鄉村200個。美麗河湖建成率30%以上。深化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建成人文鄉村300個。深入實施鄉村旅游“五創”行動,培育一批旅游名村(片區)。深入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面積45萬畝。更新改造農村供水管網800公里,新增改善灌溉面積30萬畝。
(三十二)統籌推進農民進城和青年入鄉。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深化青年入鄉“引育用留”機制,農創客穩定在10萬人以上。支持鄉創平臺和青創空間建設,吸納1萬名以上青年入鄉實踐發展。實施低收入農戶提低促富行動,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確保有勞動能力低收入農戶家庭至少1人就業。山區海島縣低收入農戶“雨露計劃”補助、醫療補充政策性保險覆蓋率100%。
(三十三)促進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提升。深化城市更新行動,支持新一輪省級中心鎮培育發展。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重大項目500個左右,完成投資1200億元以上,促進人口和產業加快向縣城集中集聚。推動政策性銀行安排800億元縣城城鎮化建設信貸資金。實施山區海島縣結對幫扶行動,完善落實“1+3”幫扶機制。實施第三輪山區海島縣動態調整,優化調出標準,調出至少2個。高水平建設雙向“發展飛地”,力爭落地產業合作項目100個左右。
(三十四)加快推進縣域發展軸建設。深入推進87條省級“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建設,實施重點項目1000個以上,完成年度投資1000億元以上。落實強城興村融合發展專項政策,省級及以上財政資金安排80億元以上。探索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異地搬遷政策舉措,以相對薄弱村、偏遠自然村和低收入農戶為重點,積極引導和支持有搬遷意愿的農民到“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沿線發展機會較多、公共服務較好的地方聚居。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省人力社保廳牽頭)
深入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省財政預算安排355.21億元。
(三十五)支持推進“勞有所得”。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健全穩崗擴崗長效機制和創業帶動就業機制,深入實施穩崗擴容提質行動,全年計劃挖掘崗位100萬個,重點群體就業幫扶80萬人以上。全面推進省域技能型社會建設,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
(三十六)支持推進“幼有善育”。實施育兒補貼政策,發放托育消費券。完善普惠托育保障政策,深化普惠托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試點改革,實施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發展醫育結合服務,探索推進困境兒童“免費托”和生育服務包全額保障。
(三十七)支持推進“學有優教”。深入推進縣域內全域教共體(集團化)辦學。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擴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適應技術變革趨勢,優化技能人才貫通培養改革。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延伸發展2—3歲托育服務,托班教師培訓率達到80%。力爭通過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省級評估的縣達到100%、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省級評估的縣達到98%。
(三十八)支持推進“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竣工交付各類保障性住房15萬套(間),實施城中村改造1.4萬戶。實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0.8萬臺以上。開展農村危房改造服務提升行動,完成農房改造15萬棟。
(三十九)支持推進“老有康養”。健全養老服務“愛心卡”制度,推進“一床一碼”補需方改革。推進養老機構分類改造提升,探索開展陪伴機器人進機構行動。持續建強養老服務隊伍,每萬名老年人擁有持證護理員數提升至26人。持續推進長護險提質擴面。
(四十)支持推進“病有良醫”。推進新一輪“醫學高峰”建設,加快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支持開展重大疾病診治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安診兒”醫療智能體集群,推廣普及醫學人工智能輔助診斷技術。推進高水平縣級醫院建設,深化縣域醫共體改革。深化“固定+流動+互聯網+AI”基層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新一輪醫療衛生“山海”提升工程。
(四十一)支持推進“弱有眾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穩步提高低保標準。社會救助監測比例保持5.3%以上,服務類社會救助服務150萬戶次以上,困難群眾醫療費用綜合保障率達到88%,“群幫惠”幫扶困難群體達到16萬人次。新增殘疾人就業創業1萬人,康復救助孤獨癥兒童7000人,康復輔具適配8萬人。開展紅十字公益項目300個。
(四十二)支持推進人的全面發展。深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改革,辦好民生實事。建立健全與人口結構變化相協調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機制、人口監測和發布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著力推進公共服務總量供給和結構優化。
上述8個領域政策,省財政2026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為1053.8億元。各領域政策省級牽頭單位要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落地實施。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新出臺政策的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工作,確保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承接落實方案,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政策明確的各項措施均為2026年全年實施有效。國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執行。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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