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湯煒瑋)2月24日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25年,武漢市兩級人民法院為6000余家企業、6000余名個人解除失信懲戒,促成執行和解2萬余件,執行到位40余億元。
信用修復制度是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部分。武漢法院的信用修復制度則是在誠信體系建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背景下,作為失信懲戒制度的一部分,旨在幫助失信被執行人恢復市場信譽,改善社會評價。
在武漢,某建設公司順利實現“信用修復”。該建設公司與某設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設備公司將一臺泵車租賃給建設公司使用,期限一年。
建設公司在支付部分款項后未如約支付剩余租金,設備公司追要無果,便向法院提起訴訟。其后,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案件剛立案,建設公司就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這是怎么回事?原來,執行案件立案后,建設公司相關信息自動關聯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影響該公司融資申請。為此,建設公司火速聯系法院。
經過溝通協調,建設公司將尾款一次性支付到位,案件執行完畢。隨后,執行法官根據建設公司申請,向其送達自動履行證明、企業涉執信息說明函,證明該公司履行完畢全部法律義務,幫助建設公司修復信用。隨后,建設公司順利拿到融資款,目前該公司經營狀況良好。
在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前,武漢法院通常會以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方式,向被執行人發出“懲戒預警”。而信用修復,讓被采取信用懲戒的企業重獲信用。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在對企業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法院會區分企業究竟是“誠實不幸”還是“惡意逃避”。信用預警和修復,是在現有法律框架內,通過機制創新,讓執行工作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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