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26年第13號 公布調整對加拿大反歧視措施
2025年3月8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5年第11號公告,公布就加拿大對華相關限制性措施進行反歧視調查的裁定并采取反歧視措施。鑒于目前情況發生變化,調查機關決定對反歧視措施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反歧視調查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規定,2024年9月26日,商務部發布2024年第40號公告,決定就加拿大對自中國進口相關電動車輛和鋼鋁產品采取的加征關稅等限制措施進行反歧視調查。
2025年3月8日,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11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相關規定,就加拿大對自中國進口相關電動車輛和鋼鋁產品加征關稅等歧視性措施,采取反歧視措施,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二、措施的調整
根據商務部2025年第11號公告,在出現以下情況時,反歧視措施可以按程序調整、中止或取消,包括:(一)被調查國(地區)政府已經調整或者取消被調查的措施或者做法;(二)被調查國(地區)政府已經就造成的損害向中國提供適當的補償;(三)被調查國(地區)和中國通過磋商等方式達成一致解決方案;(四)被調查國(地區)政府進一步采取實質性措施;(五)其他適當情形。
近期,中國和加拿大就處理有關經貿問題形成了初步聯合安排,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調整對自中國進口鋼鋁產品采取的加征關稅等限制措施。調查機關經認定,符合上述(一)、(三)項情形,決定對現行反歧視措施進行相應調整,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部分進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視措施相關關稅。調整加征關稅措施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有效期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調整對加拿大反歧視措施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我們注意到,近日加拿大調整了對中國鋼鋁產品等加征關稅措施,隨后商務部也發布了調整對加拿大反歧視措施的公告。能否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商務部于2024年9月26日就加拿大對華相關限制性措施發起反歧視調查,并于2025年3月8日發布裁決公告,宣布對加采取加征關稅的反歧視措施。
為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中加雙方就妥善解決電動汽車、鋼鐵和鋁產品、農水產品等領域的經貿問題做出了具體安排。近期,加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調整對華鋼鋁產品等加征關稅措施。這符合中方調整反歧視措施的情形,中方決定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部分進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視措施相關關稅,并于2026年2月27日依法發布公告,正式宣布相應調整對加拿大反歧視措施。
中方愿與加方一道,繼續以兩國領導人重要共識為引領,推動中加經貿關系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來源: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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