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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縣公安局
關于加強元宵節社火表演期間
周邊區域“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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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縣公安局
關于加強元宵節社火表演期間
周邊區域“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的
通 告
為切實維護絳縣2026年元宵節社火匯演期間現場區域低空空域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堅決防范打擊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非法拍攝、擾亂大型活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我縣加強“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段和區域
2026年3月3日7時至14時,絳縣舉行2026年元宵節社火匯演,絳縣縣城全域禁飛。
二、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熱氣球、空飄氣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區域和時間內,執行活動現場直播、新聞宣傳的單位、組織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低慢小”飛行物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經批準后方可飛行。
(二)禁止一切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批準的“低慢小”航空器在管控時段和區域內飛行、施放。
(三)對未經批準闖入禁飛區域內的“低慢小”航空器,公安機關將依法實施截控和摧毀等緊急處置措施。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請廣大群眾及飛行器愛好者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在禁飛區域內杜絕違規飛行。
特此通告
絳縣公安局
2026年2月28日
來源 | 絳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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