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鄒玉杰律師; 做一輩子刑辯,防一萬人失足……
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把握分寸,過猶不及。
作為律師也是同樣的道理。事情做得過頭了,就會產生副作用,個人也會遭到反噬。
比如以下幾個方面:
一、過度包裝
如果一個律師沒有真才實學、沒有成功案例,但為了宣傳自己、獲取更多客戶而過度包裝自己,比如夸大自己的能力,聲稱辦過很多成功案例,甚至幫助很多人平冤昭雪。
在各個地方,比如火車站、看守所門前,大聲宣揚自己可以幫助客戶狀告法院、狀告市政府等。
這種情況下,一兩次可能還會有點作用,能忽悠一些客戶,但時間長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總會發現其中的問題和貓膩,最終不會再相信這樣的律師,必然會遭到反噬。
二、過度勞累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想要長期工作,必須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否則同樣會遭到反噬。
比如很多律師年紀輕輕就去世了,三十多歲、四十多歲的律師因疾病去世,甚至直接死在庭審過程中,這樣的例子很多。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很大可能是因為過度勞累導致身體出現重大問題。不管是嚴重的疾病還是其他原因,總之和過度勞累有很大關系。
三、過度專業
律師專業能力強,肯定是好事,無論對律師個人還是對客戶而言。因為一個不專業、能力不夠強的律師,不可能幫助到客戶,更不可能為自己拓展更多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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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表現得過于專業,在客戶面前有時也不見得是好事。
畢竟,客戶需要能聽懂你說的話。
如果你天天說法言法語,客戶根本聽不懂,那你表現得再專業,客戶也無法理解,他也不可能委托你,只會轉而去委托一個能讓他聽懂的律師。
四,過于全面。
有句話說得好,“一招鮮,吃遍天”。
如果你什么都懂一點,但沒有一樣能拿得出手、特別精深的,相信客戶大概率也不會選擇這樣的律師。
放在以前或許可以,但現在的客戶都相對聰明,文化水平較高,經過網絡的“培養”,他們知道哪些律師能真正幫助到自己——肯定是那些在某一領域內深耕多年、相對專業的律師。
他們肯定會選擇這種,而不會選擇一個什么都懂點皮毛但一點都不專業的律師。
例如,一個律師,工傷案件也懂,婚姻家庭案件也做,交通事故案件也不放過,刑事案件偶爾也接觸。
那么因為他的精力過于分散,所以他不可能在某一個領域內做得特別好。
既然你沒有一樣特別專業,客戶為什么要選你呢?選你去把自己的案件辦砸嗎?
所以,精力過于分散也不是什么好事。
總而言之
一個人也好,一個行業也好,想要有所成就,你就不能什么都做,你就要有所選擇,在某一些地方集中精力,在其他的地方可以放松一些。
否則的話,真的會應了那句話:“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還沒有達到自己的目的,命都沒了,那你還有什么意義呢?
作者:鄒玉杰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
亳州律協刑委會主任,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譙城區法學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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