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這天,美國國會收到了一份相當炸裂的提案,這不僅僅是一紙公文,更像是一道直接下達給部分跨國運動員的“追殺令”。
這份提案名叫《正式限制個人在體育相關領域獲取年度收益法案》,簡稱“奧林匹克法案”,是美國田納西州共和黨眾議員安迪·奧格爾斯推動的。
提案剛提交,就引發全網沸騰。奧格爾斯辦公室毫不掩飾,直接把提案和谷愛凌綁定宣傳,明著就是針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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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采訪中放話:“任何與外國對手合作的美國人,不僅背叛國家,還必須被剝奪所有利益,這就是我要讓國稅局沒收谷愛凌每一分收入的原因”。
奧格爾斯之前就在社交平臺發文,指責谷愛凌“出生在美國、在美國訓練上學,卻為中國效力,背叛美國,必須付出代價”。
這番話,直接暴露了提案的真實目的——不是為了稅收,而是借征稅報復谷愛凌。
針對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只要代表“受關注外國實體”參加國際重大體育賽事,其獲得的比賽獎金、贊助收入,一律征收100%聯邦稅。而“受關注外國實體”,明確包含中國、俄羅斯等國家。
更離譜的是,提案里的“國際重大賽事”范圍極廣,奧運會、世界杯、溫網、環法自行車賽等,只要是以國家代表身份參賽,都在征稅范圍內。
也就是說,只要谷愛凌繼續代表中國參賽,她的所有相關收入,都會被美國政府全額沒收。
谷愛凌到底有多少收入,讓美國政客這么眼紅?
據美國《福布斯》報道,2025年谷愛凌的收入達2310萬美元。其中只有10萬美元是比賽獎金,其余幾乎都是中國品牌的代言費,比如安踏、波司登、蒙牛等。
要知道,美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是超額累進稅率,最高也才37%,普通民眾稅率大多在10%-35%之間。對谷愛凌征收100%個稅,完全打破常規,就是針對性報復,沒有任何合理依據。
很多人好奇,美國個人所得稅到底是怎么回事?為什么100%個稅離譜到不正常?這里給家人們科普兩個簡單知識點,通俗易懂,一看就懂。
科普一:美國正常個稅標準。美國個人所得稅是聯邦稅收的主要來源,實行超額累進稅率,2024年最新稅率分7檔,從10%到37%不等,收入越高,稅率越高,但最高也不會超過37%,從來沒有100%稅率的說法。
科普二:這份提案的性質。它更像是“信號性立法”,大概率不會真正通過,主要是美國部分政客蹭流量、博眼球,擺出“維護美國利益”的姿態,同時報復谷愛凌這類代表其他國家參賽的美國籍運動員。
美國媒體《OutKick》曾試圖聯系谷愛凌團隊尋求評論,但沒有得到回應。該媒體還煽風點火,指責谷愛凌“把金錢置于國家、道德之上”,可事實是,谷愛凌選擇代表中國參賽,完全是個人自由。
回顧谷愛凌的經歷,她2022年北京冬奧會拿了2金1銀,2026年米蘭冬奧會又斬獲1金2銀,為中國體育事業作出了貢獻。她出生在美國,卻選擇為中國效力,這是她的權利,輪不到美國政客指手畫腳。
更諷刺的是,美國一直標榜“自由、公平”,可這份提案,卻完全違背了公平原則。同樣是美國籍運動員,代表其他友好國家參賽就沒事,代表中國等國家參賽,就要被征收100%個稅,雙重標準暴露無遺。
據悉,目前這份提案還處于提交階段,要經過國會多輪審議才能通過。業內人士分析,它通過的概率極低,畢竟100%個稅不符合美國稅制,也會引發國際社會的質疑。
網友們看完都炸了:“太離譜了!這哪里是征稅,分明是報復”“美國政客為了博眼球,連基本的公平都不顧了”“谷愛凌憑實力賺錢,輪不到美國指手畫腳”“雙重標準玩得真溜”。
其實,這份提案的背后,是美國部分政客的狹隘和偏見。他們無法接受谷愛凌選擇代表中國參賽,就想用征稅的方式報復,卻忘了運動員選擇代表哪個國家參賽,是個人的合法權利。
退一步說,就算谷愛凌需要向美國報稅,按照現行法律,也只需繳納30%-37%的稅,100%個稅完全是無理取鬧。美國政客此舉,不僅丟了自己的臉面,也暴露了其霸權主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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