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我呼吸的空氣、飲用的水源、棲居的家園,提供一張最嚴密、最堅實的法治保護網。我國第二部法典——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請審議。這是2026年全國兩會的“重頭戲”之一。
“如果說民法典為我們每個人的民事權利立下了規矩,那么生態環境法典,就是為我們共同的家園、為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筑牢法治根基。”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秦天寶說。
2023年11月3日,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正式啟動。秦天寶全程參與了這項立法工作。在他看來,法典編纂的意義,絕不僅僅是把過去二三十部生態環境法律簡單匯編,而是一次從“單打獨斗”到“系統集成”的質的飛躍。它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從過去的分散立法、應急修法,邁向了體系化、現代化的新階段。
秦天寶介紹,這部法典最大的特點在于“系統”二字。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采用了“適度法典化”的模式,包括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總則編提綱挈領地明確基本原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這三編則分別從“治污、護綠、促轉型”3個維度協同發力。
其中,污染防治編中特別設置了“通則分編”,就像從各個單行法中“提取公因式”,將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約談等共性制度提煉出來,避免以往大氣、水、土壤法等法律之間可能出現的重復或矛盾,讓法律執行起來更順暢、更有力。
“法典不僅要解決當下的污染問題,更要引導未來生產和生活方式的綠色轉型。”在秦天寶看來,草案中最具前瞻性和中國特色的亮點,無疑是“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這在世界各國的環境法典中都是罕見的創舉。它直接將國家“雙碳”目標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從政策引導層面提升為剛性法律制度。這一編不僅明確了碳達峰碳中和的法律地位,為碳足跡管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提供了法律依據,還特別回應了當下的新挑戰,比如強化了動力電池、光伏組件等“新三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責任。
法典體量宏大、內容復雜,為確保審議質量,202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采用了“一審整體、二審分編、三審合體”的審議模式。
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將法典草案的審議列為2025年度中國十大環境法治事件之首。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草案經歷4次公開征求意見。從中國人大網的數十萬條留言,到基層立法聯系點的面對面座談,立法機關以前所未有的開放姿態,讓公眾全程參與到法典的每一個打磨環節,凝聚了全社會的最大共識。
居住在四川大巴山的全國人大代表胡曉玲,深切感受到生態保護法治化為山區帶來的生態紅利。在參與法典草案三審時,她注意到,草案明確保障公眾生態環境權益,回應了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熱切期盼。
從一審到三審,草案不斷完善,解決了群眾“家門口”的煩心事。秦天寶介紹,針對鄰里間油煙、噪聲“達標擾民”的難題,草案新增了從規劃源頭預防的規定,引導餐飲業合理布局。針對野豬毀田這類“人獸沖突”,草案明確了緊急避險條款,規定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造成野生動物損害依法不承擔責任,給群眾吃了定心丸。同時,對于秸稈焚燒不搞“一刀切”,對于光污染、電磁輻射等新型污染作出回應,體現了法典的溫度和對公眾環境權益的細膩守護。
為確保法典不是“紙老虎”,立法者在織密法治防護網、壓實責任方面也拿出了實招。針對基層執法“看得見管不著”的痛點,草案明確賦予縣級生態環境分局執法權。針對環評、監測機構弄虛作假“看得見罰不著”的頑疾,統一了罰則,沒收違法所得、高額罰款乃至禁止從業,讓造假者付出慘痛代價。此外,統一罰款標準,讓“過罰相當”;新增了信用修復條款,給知錯能改的企業改過自新的機會。“這些制度設計,既體現了法律的剛性,也蘊含了引導企業合規經營的柔性。”秦天寶說。
“世界上在生態環境方面編纂法典的國家并不多,其法典的覆蓋面、體量、影響力均無法與我國的生態環境法典相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薇認為,要以編纂出一部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影響力的生態環境法典為契機,構建中國自己的生態環境法律理論和話語體系。
“即將誕生的生態環境法典,是送給未來的一份‘厚禮’。”秦天寶表示,它不僅是一部保護環境的法律,更是一部守護每個人生態環境權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民生大法。它為美麗中國建設奠定了永恒的法治基石,也必將深刻影響每個人的生活和國家的未來。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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