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名維權的經銷商進入我店數科(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總部,正巧撞見董事長肖翰成在鏡頭前演示上市‘簽約儀式’。‘簽約文件’上,除了零零散散的簽名,沒有其他內容……”2026 年 2 月中旬,一位我店平臺經銷商向記者提供了他現場拍攝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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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提供的視頻顯示,“簽約文件”上除了簽名,沒有其他內容
與這位經銷商口中的描述不同,我店平臺的公開數據頗為亮眼。根據我店平臺官方消息,截至2025年末,我店會員總數突破3000萬人,2025年度增長突破1800萬人;共開設比那多直營超市7家,合作超市1800多家;合作商家達1600多家,2025年線上訂單數超100萬。我店還公布了2026年目標:年度交易額突破1000億元,凈利潤達到20億元。
2026 年 2 月 15 日,《商界》記者順著我店生活小程序(我店平臺官方線上平臺)的指引,前往重慶南岸天龍廣場比那多超市(我店平臺線下連鎖品牌)探訪,卻發現該店原址已經變成一家臺球館。詢問當地居民得知,該店已于 2025 年上半年停業。然而,截至發稿時,我店生活小程序上仍有該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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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線下探訪發現,重慶南岸天龍廣場比那多超市已變成臺球館
一邊是即將上市、劍指千億元交易額的官方宣傳,另一邊卻是“簽約文件”如同虛設的維權現場和無影無蹤的線下門店,這無疑讓外界對我店數科的真實經營狀況打上了問號。
“讓利 1 萬元,3 年后變 5 萬元。”
2024 年,來自四川的王先生(化名), 人生軌跡因為有幾十年交情的朋友的一句話而改變。
那天,朋友把王先生約到茶館并介紹,我店平臺的運營方上海我店科技網絡有限公司于2021 年 8 月注冊創立,是一家致力于數字化賦能實體經濟的科技公司。在這個平臺里,消費者與商家的每一筆交易均被記錄為“貢獻值”,再通過我店平臺的大算法模型,讓消費者“越用越實惠”,商家“越做越興旺”。
具體來說,平臺通過“我店生活”線上平臺、“比那多”線下連鎖超市及“異業聯盟”三大板塊,構建了一個連接商家與消費者的生態。其中,“我店生活”線上平臺可以用于購物和尋找附近的我店平臺商家;比那多超市是連鎖品牌,加盟者需要辦理營業手續,并定期向平臺繳納費用;異業聯盟鼓勵個體戶、線下門店等接入平臺生態。
商家加入我店平臺后,可自主設定3%~20% 的消費讓利比例,這部分讓利會轉化為贈送給消費者和商家的積分。除了消費,推薦新客戶成為“粉絲”和分享商品鏈接也能賺取積分。
面對王先生最初的無動于衷,朋友拋出了更具誘惑力的說辭:“我店平臺有國家倡導的‘綠色消費積分’,你現在讓利的 1 萬元,3 年后能變成 5 萬元!”
正是這套說辭,打動了王先生。
朋友口中“1 萬元變 5 萬元”的奇跡,關鍵在于“積分增值”。消費者和商家獲得的積分,通過系統歷時 3 年、分 36 至40 期的操作,積分理論上可增值到原來的 5 倍,并可轉化為“抵用券”。消費者獲得的“抵用券”可以用于消費,商家獲得的“抵用券”則可以用于采購、日常開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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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店入股協議書
例如,一家比那多超市進了標價 5 萬元的貨品,然后以 4 萬元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那么商家和消費者都能獲得差價 1 萬元對應的積分。積分經過為期 3 年的增值后,理論上可以“增值”為相當于 5 萬元的積分,并轉化為“抵用券”。
在綠色消費積分體系外,我店平臺的商務體系也正在鋪設。我店在多地派遣了商務團隊,商務人員擁有注冊工號,分為初級商務(兼職業務員)、見習商務、經理、高級經理、總監、部長等級別,主要工作是推廣我店平臺,吸引商家免費入駐“異業聯盟”,從而賺取基本工資、提成和旗下業務員的“輔導獎”。
聽著朋友的介紹,王先生定定地看著眼前的桌面,他動心了。朋友見狀,趕緊趁熱打鐵。
我店平臺在 2024 年 10 月,于紹興高調舉行 3 周年慶典暨上市啟動儀式,肖翰成在會上宣布了啟動上市進程。隨之鋪開的,是包含省級、市級、縣級區域服務中心的代理體系。
區域服務中心分為省級、市級、縣級三個級別,負責對應區域的市場運營。服務中心的代理設有 5GP、4GP、3GP、2GP、LP 五個級別,均需要投資者花費數萬元獲得代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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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我店商務寶小程序顯示,截至2026年2月中旬,豐都縣區域服務中心共有代理99人,區域投資總額633.6萬元。
每個區域服務中心設有一家有限公司和若干合伙企業。5GP 和 4GP 可成為有限公司的股東,可參與區域服務中心具體經營 ;3GP、2GP、LP 可成為合伙企業的股東,僅能從區域服務中心的營業收入中取得分紅。
增長的積分、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上市的愿景……滿懷期待的王先生,在2024 年 11 月毅然入局,不僅成為了一名商務員,還以 6 萬元的投資成為了縣級區域服務中心合伙企業的股東,并與他人合伙開設了一家比那多超市。在合同上簽字后,他仿佛已經看到本地業務蓬勃、超市門庭若市的景象。
到底誰是肖翰成?
我店數科董事長肖翰成,似乎是橫空出世的,千億元營收的我店“平地起高樓”。
公開資料稱,肖翰成曾被評為“ 2023 新時代中國經濟新模式十大創新人物”,2025 年被授予博鰲全球數字消費大會副主席證書。2025 年 2 月,我店公司在 2025 全球可持續發展總統晚宴上獲得全球中小企業聯盟“可持續發展獎”和“可持續發展合作企業”雙榮譽,德國原總統親自為肖翰成頒獎。
在頻繁獲得榮譽的同時,肖翰成還出現在一些媒體報道中。
據一篇網絡稿件顯示:2024 年《時代人物》上的《新零售退潮下,“比那多”超市逆勢攻城略地》一文不僅解析了比那多超市的商業邏輯和經營策略,更提出了一個問題:“它(比那多超市)會成為下一個胖東來嗎?”
另一篇網絡稿件顯示:次年 8 月肖翰成登上央視《對話》節目,坦言自己開過實體店,理解實體店主面臨的共同困難。他還表示,我店數科的核心在于“利他”思維與共享機制,希望通過“人人消費、人人創富、人人分享、人人行善”的創新型平臺模式,重塑實體商業生態。
記者通過互聯網以及投資人等各方渠道,希望盡量拼湊出一個清晰的肖翰成。
然而一系列耀眼光環的背后,卻留下一片黑——和 2021 年后的高調相比,2021 年前的肖翰成,履歷近乎空白:僅有“云裂變”公開網站上貼出的肖翰成簡歷顯示,他出生于 1971 年,1996年步入職場,2005年開啟品牌創業。
溺水與浮萍
我店平臺的變化,似乎是從公司總部搬遷開始的。
2025 年 8 月,我店總部從杭州遷往海南儋州,公司隨之更名為我店數科(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我店方面將此次變更稱為品牌升級,稱“標志著我店數科發展進入全新階段”。
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有傳言我店花了幾億元買了兩棟樓,他看到的新總部的辦公區域實際上只有兩百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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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我店兌付危機時間線
真正的動蕩在 2025 年 11月襲來。
當月,“我店平臺不行了”的傳聞開始蔓延,多地出現抵用券未到賬的現象。幾乎同時,我店平臺修改了核心規則:積分返還期限從原本的3 年 (36~40 期) 猛然拉長至10 年(120期)。此舉直接印證了市場的擠兌與返利的爭議。
不過,與用戶焦慮相反的是“上市順利推進”的利好消息。還是在這個月,我店在杭州舉行上市輔導機構簽約大會,宣稱正穩步邁向 2026 年 7 月的港股上市。網傳的截圖顯示,一個備注名為“湖北省唐總”的人在群聊中表示,擁有 5 萬個積分以上的商家賬號或消費賬號,可以花費10 萬元現金或者 5 萬抵用券獲得“C 輪股權”。他建議 :“打 5 萬元現金,預訂 10 萬股份,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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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內通知稱積分加現金可認購原始股
王先生也注意到,正是在上市消息的引導下,一些商務員被拖欠的提成,轉換成了未來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承諾。
然而,即使提成變成原始股,用戶的希望到了 2025 年 12 月也被擊散。我店平臺 App 和服務號進入“無限期維護”,次年 1 月,返利通道被關閉。
王先生徹底慌了。
他倉促盤點,自己參與運營的比那多超市前后已投入超過 300 萬元,通過我店平臺向消費者讓利更高達 400 萬元。而自從 2025 年11 月起,便再未收到抵用券。這總計 700 萬元的資金,正面臨血本無歸的風險。
王先生瘋狂地聯系自己所在的我店商務部長進行求助,但發出的所有信息都石沉大海。
和他有同樣經歷的投資者并不少。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她也是 2024 年加入我店平臺的,同樣在 2025 年 11 月遇到了抵用券不到賬的情況。“返的券越來越少,而且都處于未生效狀態,用不了。我身邊不僅有個人買上市公司原始股,也有以服務中心為單位集體買原始股。”
有經銷商向一位商務部長申請“退股”和退款,商務部長在私聊中答復“這是你們公司自己的事情”,在維權群中對大家表示 :“我也是一個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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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維權群顯示成員186人
在投資收回無門的焦慮下,投資者抱著幽微的期待,期待我店上市——這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把漂流的浮萍。
有人開始加入維權群和法律咨詢群,并在群里分享自己的經歷和感受。面對一名投資的群友對我店平臺的辯護,有人默默地在群里發送了一張電影《周處除三害》中陳桂林直面邪教徒的劇照。
更有投資者跑到我店總部維權。有消息稱,一段視頻顯示,就在辦公區域中,有幾位投資人或經銷商拉起了一條寫著“我店數科騙子公司!還我血汗錢!”的橫幅。
南昌的一位 5GP 則較為“幸運”。春節期間,他來到海南儋州,在賓館里開直播,講述自己的見聞。他在直播時說,找公司退回了200萬元投資款。直播間里,有人質疑他的話,他也非常不耐煩。
期間,深陷維權危機傳聞的我店平臺似乎并未放棄自救。2026 年 1 月,它放出將引入央企國企進行“混改”的風聲,并預告 2 月 5 日上線“C 計劃”。然而,“C 計劃”一再延期,直至 2 月 10 日才姍姍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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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系統停用公告
2026 年 2 月 15 日,一則消息傳來:我店平臺運營權已全面委托給海南新暢太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成立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其在 2 月 9 日前的法定代表人為梁偉,恰好和我店數科的法定代表人同名。對我店平臺運營權變更一事,客服只有一句格式化的回復:“沒有收到(回復的)通知,等公告。”
2026年3月,王先生向記者表示,“C計劃”允許商家使用抵用券了,但仍需要搭配現金一起使用。
我店平臺的變化,似乎都還在迷茫中延續……
誰做裁判?
2016 年,十部委在《關于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中首次提出要“研究建立綠色消費積分制”,綠色消費積分概念已經走過了十年。
2018 年,廣東省打掉一個傳銷團伙。黃明因等人創辦云聯惠,依托“云聯商城”,向用戶發放“白積分”和“紅積分”。其中,紅積分用于返利,由平臺從商家繳納的 16% 服務費中按日動態分配,可兌換現金,每日返還比例約為萬分之五。2021 年,云聯惠實際控制人黃明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不過,這并不是對綠色消費積分的否定。
2022 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7 部門印發《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這份方案提出探索實施全國綠色消費積分制度,并鼓勵地方建立本地制度。此后,多地開展了更加系統化的實踐,深圳發布了碳普惠體系建設方案,瀘州的“綠芽積分”甚至入選了福布斯全球區塊鏈 50 強。
在政策與地方實踐的推動下,以“綠色消費積分”為模式核心的企業和平臺如雨后春筍般出現。
然而,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滋生了亂象。
湖南省中方縣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就在 2024 年發布消費積分消費警示,指出有一些不良商家等電商平臺打著“綠色消費積分”的旗號,通過承諾高回報、網絡營銷手段,建立虛假交易的資金盤,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甚至歪曲解讀國家政策,將綠色消費積分與違法犯罪行為掛鉤。
面對市場上出現的種種問題,法律界人士對積分模式的風險與合規性進行了剖析。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京都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梁雅麗將2024 年的綠色消費市場劃分為三種:一是單一的積分模式,積分可以增值和用于消費,不能用于投資 ;二是可控的雙體系模式,積分可以兌換成將來的上市期權,上市后可在二級市場上兌現 ;三是不可控的、沒有設置強制退出機制的模式。
她認為,三種模式都存在各自的風險,最關鍵的是積分是否可以增值、變現,平臺是否限制最高收益、設定積分退出機制。這是界定合規與否的界限。
對于綠色消費積分業態如何規范發展,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律師藺存寶建議,國家可以適當出臺有關規范性文件、法規,規范消費積分如何構建、使用以及如何與個人信用掛鉤,填補立法空白。
詭異的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事情,也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出現了。
據相關消息,2024 年,我店平臺和創始人肖翰成參與了《綠色消費積分技術規范》團體標準(T/CIET 166—2024)的起草。盡管該標準為團體標準,并非國家強制性標準,但卻似乎體現了某些“平臺意志”。在這份團體標準中,綠色消費積分的定義是消費者在開展綠色消費后,企業給予消費者的一種反映貢獻值的記錄憑證,可用于兌換商品與服務,也可以兌換企業的利潤分紅權或資本收益權。
而在 2026 年 1 月,商務部等 9 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綠色消費推進行動的通知》,提出規范零售端綠色消費積分采集,引導消費者通過購買綠色產品、使用低碳服務獲得積分,用于兌換商品折扣或服務優惠,并嚴禁購買或倒賣積分、虛假消費套取積分、層層返傭金、積分違規變現等不法行為。
相較前述團體標準,這份通知并未提及綠色消費積分可以兌換企業的利潤分紅或資本收益。企業的利潤分紅或資本收益屬于服務優惠,還是屬于“違規變現”,成了亟待理清和明確的模糊的關鍵點。
商務部長稱模式及產品非常正規
記者在 2026 年 2 月 13 日就擠兌爭議、欠發提成轉為原始股、原有綠色消費積分模式是否被放棄、區域服務中心設有經營型和分紅型代理級別、我店生活“無限期維護”等信息向我店數科求證。我店客服先是表示在 2 月 26 日答復,到了答復日期,簡單回復: “情況屬實。”
記者進一步希望采訪董事長肖翰成,幾經輾轉,獲得了我店多個商務部長的聯系方式。
2月28日,其中一位商務部長向記者回應表示,公司確實收到了一些投訴,因為公司經營規模較大,難免會收到投訴和不同的意見。“有一些代理商對積分存在錯誤理解,比如某省的一個5GP,我們給出的積分本來就是送的,送給他的積分要來退錢,本來就不對,公司也從來沒有說一個積分要給他幾萬塊錢。”該商務部長說,我店一直在致力于拉動消費,經營模式和產品都非常正規,不排除個別人員在對外溝通的時候表達不規范,造成一些誤解,這些經營中遇到的小問題,都會積極解決。
該商務部長透露,他與肖董事長都是浙江人,已相識多年。“董事長是非常積極正面的人,一直在努力帶領大家把事業干好”。
記者希望該“商務部長”及時向董事長匯報,由董事長向媒體回應關于我店的一些投訴和質疑,但該“商務部長”表示不知道董事長的聯系方式。
文/陸海財經《商界》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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