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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樹立質量先進標桿,助推余姚高水平建設現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根據《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和余姚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現就申報2025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以下簡稱“市政府質量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市政府質量獎評審以“好中選優,樹立標桿”為宗旨,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向企業(組織)收取任何費用。在企業(組織)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經鄉鎮(街道)或有關部門推薦,嚴格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序開展。
二、申報范圍
市政府質量獎主要授予在余姚市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產品制造、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境保護等活動的企業(組織)。
本屆質量獎獲獎企業(組織)的數量不超過2家。
鼓勵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傳統優勢產業等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節能環保、綠色建筑等產業成長型企業積極申報;重點支持百億級以上的產業集群企業、服務業倍增發展行動企業、鄉村產業振興行動企業和馳名商標(行政認定)、國家高新技術、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隱形冠軍、“品字標”品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組織)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在余姚市區域內注冊登記并正常運營3年以上。
(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一年及以上(對農業企業(組織)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運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實踐中取得顯著績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產業政策要求;工業企業“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結果上年度達到B檔(對規模以下企業不作要求)以上,其他企業(組織)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度居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企業(組織)前列;技術、服務和質量指標達到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企業(組織)先進水平。
(四)積極開展質量創新、標準創新、品牌建設和知識產權創造,特別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制造方式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創新成果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
(五)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信譽。
(六)近3年在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未被立案,未發生有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無因企業(組織)責任導致的顧客、員工、合作伙伴、社會組織或公眾對其重大有效投訴,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是指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節嚴重及以上性質”被處罰的,或受3次以上(含3次)非“情節嚴重及以上性質”處罰的行為(按《行政處罰法》簡易程序規定處罰的和已信用修復的除外)。
四、申報材料
(一)《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1)。可從余姚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的市市場監管局公告公示欄下載,申報企業(組織)需按要求填寫完整,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組織簡介。按《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2012)附錄B要求編寫,字數不超過3000字。
(三)自我評價報告。申報企業(組織)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12)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2012)條款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文字、圖表、數據和典型案例進行評價說明,各項說明間可互相引用,標注對應。報告著重體現組織在戰略引領、管理創新、質量效益、持續改進上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的制度、方法、過程、載體、成效和經驗。
以集團名義申報的企業(組織),對所有控股企業原則上分別進行評價說明,但因評審需要,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性評價。
(四)證實性材料。申報企業(組織)需提供與申報表、組織簡介、自我評價報告內容相符的證實性材料。同時,提供完整的組織機構圖,層次至部門和車間一級,并說明相應職責。
以上申報材料1至3項需提交紙質文本一份,按順序(1申報表、2組織簡介、3自我評價報告)合并軟封面裝訂成冊,并輔以目錄和頁次,同時上報word格式電子文本。證實性材料需提交紙質文本一份,軟封面裝訂單獨成冊,并輔以目錄和頁次,同時上報PDF格式電子文本。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申報企業(組織)于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及《2025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企業(組織)匯總表》(附件2)報市評審辦。市評審辦不逾期接收任何申報或修改補充材料。
(二)申報企業(組織)在評審期間發生名稱變更或因兼并、重組等致使組織結構、生產要素發生重大變化的,以及發生“申報條件”第(六)款所列舉的任一情形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市評審辦。
市評審辦聯系人:趙志青
聯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號,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01辦公室。
附件:
1.2025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doc
2.2025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企業(組織)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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