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大事件
市委政法委會議部署啟動學習教育工作
市委政法委昨天召開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要求,部署啟動市委政法委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工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朱忠明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要深刻認識開展學習教育的重大意義,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論述,緊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守為民初心,站穩人民立場,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全力以赴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更加堅決有力推動全市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加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
會議指出,要認真對標對表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緊扣“立黨為公、為民造福、科學決策、真抓實干”總要求,學查改一體推進,把嚴的導向、實的要求貫穿始終。突出深學、真查、實改、長立,拓展發現問題的廣度深度,把問題找準、找實、找具體,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切實補齊立好制度規矩,確保學習教育走深走實、見行見效。要加強組織實施,堅持以上率下,力戒形式主義,把開展學習教育融入到推進各項重點難點工作中,為上海“十五五”發展良好開局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今日新動態
1.最高檢張建忠:對于嚴重暴力犯罪堅持“嚴”的一手不放松
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檢察機關將如何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這個基本價值追求,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的關切?展望“十五五”時期,重大犯罪檢察工作將面臨哪些新的形勢和任務?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澎湃新聞專訪了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張建忠。
張建忠表示,重罪案件事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高度關注。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于嚴重暴力犯罪堅持“嚴”的一手不放松,依法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打擊,有力懲治、震懾犯罪、安定人心,同時推動矛盾化解和源頭治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張建忠介紹,從當前犯罪態勢變化看,嚴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但重罪犯罪形態、手段不斷演變,信息化、隱蔽化、組織性、跨地域性等特征凸顯,重大惡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沖擊了社會公眾安全感。“十五五”時期,重罪檢察部門將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聚焦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增強憂患意識,提高斗爭本領,保持戰略定力,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犯罪,有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張建忠還指出,將著力強化基本職能建設,在主責主業上體現新作為。加強規范化建設,制定審查起訴質效標準、刑事審判監督規則,切實規范提升辦案監督質效。
對重大惡性犯罪、極端犯罪,堅決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治
澎湃新聞:重大犯罪檢察條線負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以及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2025年,重大犯罪檢察是如何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這個基本價值追求,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關切的?
張建忠:重罪案件事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高度關注。2025年,重大犯罪檢察條線堅持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堅持高質效辦案本職本源,以“三個善于”為引領,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作為基本價值追求和工作遵循,一體抓實“三個管理”,切實通過履職辦案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
一是堅持大局為重,始終把捍衛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重大犯罪檢察廳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從“兩個維護”的高度辦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指導地方檢察機關依法辦理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二是堅持民生為大,突出懲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對重大惡性犯罪、極端犯罪,堅決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治,及時有力震懾犯罪、安定人心、維護穩定。積極參與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督促查明槍支、爆炸物來源,實現全鏈條源頭打擊。依法懲治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最高檢掛牌督辦河北承德國恩老年公寓、遼寧遼陽白塔區一飯店重大火災事故等重大責任事故案件,確保案件依法穩妥辦理。印發依法懲治危險作業犯罪典型案例,提升辦案質效。對毒品犯罪堅持“零容忍”,持續加大對新型毒品、寄遞毒品等犯罪的懲治力度,2025年1至11月共起訴毒品犯罪3萬余人。
三是堅持標本兼治,高質效開展犯罪治理。堅持一體抓實重罪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定期對重要業務數據、重點案件類型、重要業務態勢進行專題研究,分析類案問題,總結辦案經驗,提出具體舉措。注重發現案件背后反映的社會治理問題,有針對性提出檢察建議,開出“檢察藥方”,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最佳法治效果。持續推動落實最高檢制發的“四號”“七號”“八號”“十一”號4個檢察建議,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寄遞安全、養老安全。
筑牢安全穩定防線護航平安中國
澎湃新聞:展望“十五五”時期,您認為重大犯罪檢察工作將面臨哪些新的形勢和任務?
張建忠: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十五五”時期的國內外形勢作出科學判斷,指出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處于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從國際國內形勢看,大國博弈更趨復雜激烈,境內外風險聯動交織,重罪檢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任務也更加艱巨。
從當前犯罪態勢變化看,嚴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但重罪犯罪形態、手段不斷演變,信息化、隱蔽化、組織性、跨地域性等特征凸顯,重大惡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沖擊社會公眾安全感。“十五五”時期,重罪檢察部門將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聚焦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增強憂患意識,提高斗爭本領,保持戰略定力,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犯罪,有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澎湃新聞: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將在哪幾個方面重點發力,以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張建忠:將著力筑牢安全穩定防線,在護航平安中國上展現新擔當。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堅定捍衛政治安全。依法懲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懲治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殺人、搶劫、涉槍爆、涉毒品等犯罪,全力守護社會安定、人民安寧。依法嚴懲危害國防利益犯罪,推動開展涉軍權益保護專項行動,完善軍地檢察協作機制,切實維護國防安全。
著力強化基本職能建設,在主責主業上體現新作為。加強規范化建設,制定審查起訴質效標準、刑事審判監督細則,切實規范提升辦案監督質效。出臺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規范。繼續組織開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力爭讓每一次出庭公訴都成為法治教育公開課。
著力抓好“三個管理”,在提質增效上實現新突破。熟練運用“三個善于”,以高質效辦好最高檢本級案件帶動重罪檢察條線整體辦案質效,加強對疑難復雜和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導、督辦,在“辦精品、樹標桿”上狠下功夫。注重開展對審查起訴、審判監督等宏觀重要業務態勢、對危安暴恐、極端惡性等重點案件類型,以及判無罪、不捕不訴等重要業務數據的分析研判,壓實條線責任,高效改進工作。常態化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檢查,落實“個案管理”,總結“類案經驗”。
著力鍛造過硬重罪檢察鐵軍,在隊伍建設上呈現新氣象。堅持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統籌抓好專業化建設、綜合能力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自覺做到從政治上著眼、在法治上著力。強化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加強專業化、復合型人才培養使用,探索運用數字檢察、人工智能輔助辦案,優化提升履職能力。強化紀律作風建設,持之以恒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把全面從嚴治檢貫穿重罪檢察履職辦案和隊伍建設全過程各方面。
2.沖上熱搜!人大代表建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禁止進入中小學校園、幼兒園
今天(3月5日)
話題“建議禁止性侵未成年罪犯進入幼兒園”
登上熱搜
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介紹,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將建議系統性修訂刑法,加重特殊職責人員定罪量刑,增設特別監管措施一節,構建預防再犯長效機制,向社會傳遞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堅不可摧的意志,為司法實踐提供更為有力、精確的法律武器,切實守護每一個孩子的安全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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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建議,嚴懲特殊職責人員犯罪,填補量刑階梯空白。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第三款中增加一項,作為第(七)項:“(七)對被害人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奸淫已滿十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 這樣就可以將“特殊職責人員”身份與“奸淫10-14周歲幼女”這一行為結合,明確規定為與“奸淫不滿十周歲幼女”“輪奸”等并列的法定加重情節。一旦符合,直接適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罰幅度,完善了針對不同年齡未成年人的階梯式加重處罰體系。
此外,在刑法第一編總則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中增加一節,作為第九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的特別監管措施”。明確監管決定與措施,配套修訂假釋限制條款。對于因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判處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后,人民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再犯風險評估結果,可以同時決定采取一項或多項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職業;禁止進入中小學校園、幼兒園等未成年人集中場所;定期向公安機關報告;佩戴電子定位裝置,接受不超過十年或更長期限的動態監控。
聚焦熱新聞
1.專利訴訟成“商業武器”?賈宇代表:建議加強規制惡意訴訟
“碰瓷起訴”“訴訟牟利”……當新質生產力遇上“內卷式”競爭,有的企業甚至將專利惡意訴訟當作“商業武器”,嚴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阻礙創新活力。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賈宇提出關于“加強規制專利惡意訴訟”的建議。
專利制度的核心要義,是激勵創新、釋放創造動能。但在司法實踐中我們也關注到,有部分主體借維權之名,行惡意競爭之實。”近日,賈宇代表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相關行為主要表現為拆分證據反復提起侵權訴訟,明知權利瑕疵仍提起侵權訴訟,不當申請保全干擾生產經營,在商業關鍵節點展開“專利狙擊”等。“將專利異化為打壓對手、擾亂市場的工具,不僅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更嚴重阻礙了關鍵核心領域的創新創造。”賈宇說。
記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批指導性案例中,就向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亮劍。明知專利已因未繳年費而終止,卻仍先后四次提起侵權訴訟,甚至在撤訴后再度起訴——某儀器公司的這一系列行為,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惡意訴訟,承擔侵權責任。
近年來,上海法院以司法裁判為導向,依法妥善審理了一批涉及專利惡意訴訟的糾紛,既重拳出擊治“已發”,也源頭防范控“未發”。但要想真正做實事前預防、防范損害擴大,還需各部門凝聚合力、協同共治,推動形成“識別—懲戒—預防—協同”的全鏈條治理體系。
由此,賈宇建議構建跨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與司法機關要建立起常態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機制,強化對惡意舉報、惡意訴訟的源頭識別與聯合懲戒力度。”
同時,賈宇建議探索構建信用評價體系,將存在惡意訴訟行為的相關主體納入“警示名單”進行全流程重點監管,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格局。
此外,賈宇還建議建立專利權數據查詢庫,整合行政管理與司法領域的數據資源,打破數據壁壘,實時信息共享,讓專利審查人員與司法裁判者能夠全面掌握專利權利最新狀態及其歷史變化。并建議制定和完善行業自治規范。
賈宇認為,規制專利惡意訴訟,關鍵在于把握“懲惡”與“護權”的平衡,既不縱容惡意訴訟擾亂市場,也不忽視正當維權訴求,從而為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劃定法治軌道,以協同共治護航新質生產力蓬勃發展。
2.雙喜臨門!上海這位首席調解員獲評“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崗位學雷鋒標兵”
今天是學雷鋒紀念日,“三八”國際婦女節也即將到來。昨天,在楊浦區紀念“三八”國際婦女節116周年主題活動現場,上海市首席人民調解員、楊浦冰之融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王立夏從楊浦區領導手中接過了“全國三八紅旗手”的榮譽證書,而就在3月3日,她獲評第11批全國崗位學雷鋒標兵的公示也剛剛結束。雙喜臨門,王立夏感慨萬千,她說自己從事調解工作多年,“這不僅是化解矛盾的技術活,更是服務群眾的良心活。每一份調解協議、每一次握手言和,都是最好的回報。”
她是“融冰者”,深耕調解一線的“老娘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頒布施行的2011年,王立夏走上了調解員崗位。作為一名基層調解員,15年來,她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指引,深耕基層一線,用實際行動踐行“調解為民”的初心,每天穿梭于各類糾紛之中,憑借著對調解事業的熱忱與執著,逐漸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從“擺不平”的小姑娘成長為“有水平”的“老娘舅”。特別是,她深耕婚姻家事、醫患、涉殘助殘、商事等糾紛領域,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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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雙方鬧到調解員這里,往往已經是矛盾尖銳到了難以調和的程度,可以說,調解員接手的都是燙手山芋,但當事人互相的態度又如冰山,難以融化。就拿一起美容失敗導致的糾紛來說,因為隆鼻不成功導致毀容的外地來滬女青年情緒十分激動,不僅要求高達20萬元的賠償,甚至情緒崩潰到在醫院樓頂揚言自殺。王立夏在調解時,通過一整個下午的溝通,雖然說服雙方達成5萬元的賠償金額,但雙方仍有各自的顧慮。為保證案結事了,王立夏趁熱打鐵聯系了法院,不僅讓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更申請了司法確認,保障雙方都能切實履行。
她是“開拓者”,探索糾紛化解的“新路徑”
為擴大調解覆蓋面和影響力,王立夏不再滿足于“接單”,而是探索“走出去”,從“被動接收”轉化為“主動對接”搭建機制。楊浦區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時,她主動對接街道、居委婦聯、反家庭暴力點、派出所等渠道的糾紛來源,建立常態化機制,定期對街道內有家庭糾紛或受到家庭暴力的婦女兒童進行排摸、走訪,開展高危家庭排查、調解等工作,建立“人民調解+心理疏導”等機制,避免極端惡性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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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家庭糾紛中,因男方離婚后長期未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教育職責,法院依法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男方仍拒不接受。王立夏及時介入,耐心釋法明理,促成父母達成協議,約定男方每月至少探望或聯系孩子一次。為化解長期形成的父子隔閡,她還協助雙方完成首次探望,成功實現親情“破冰”。
在楊浦區司法局的支持下,王立夏又成立法律服務社會組織,與公檢法衛等部門建立常態化糾紛協作機制,聯動多方力量拓寬解紛路徑。她說:“調解從來不是單打獨斗。面對復雜矛盾,要主動整合各方資源,聯動社區、親友,邀請律師、心理咨詢師等專業力量,用‘調解+N’模式拓寬糾紛化解渠道,將棘手矛盾化于未然、解于細微。”
她是“宣傳員”,傳遞法治溫度的“好聲音”
王立夏注重傾聽民聲、為民發聲,將個人手機號公布在“隨申辦”糾紛調解專欄,24小時暢通訴求渠道。同時,她始終秉持著“每一次調解就是一場生動的普法宣傳”理念,將法治宣傳教育貫穿于糾紛排查化解的全過程,又在社區、街區、商區組織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活動,參與上海司法行政“法治先鋒”宣講,已開展各類公益普法活動180余場。同時,利用新媒體平臺,制作了形式多樣、淺顯易懂的法治視頻、普法案例,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法律法規的知曉度,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
3.法治護航中企出海,呂紅兵委員建議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調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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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對象供圖
宇樹科技人形機器人,前腳剛登上央視春晚舞臺,后腳就迎來德國總理默茨率近30位德企高管參訪。丙午馬年伊始,中國人形機器人賺足全球目光,更成為中國智造揚帆出海的生動注腳。
在全球市場日益復雜多變的背景下,中企出海已不僅是產品或資本的簡單“走出去”,而是關乎技術規則、經營理念與文化底蘊等硬實力與軟實力兼備的高階輸出。
“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法治護航,是企業出海的底氣與信心所在。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呂紅兵注意到,過去一年我國涉外法治建設成果頗豐: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獲通過,上位法更堅實開放,為對接國際規則奠定基礎;《商事調解條例》出臺,標志著商事調解進入規范化、法治化發展的新階段。
目前,與國際法治軌道的對接還差一根關鍵的“枕木”。為此,呂紅兵建言: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調解法》,既適應我國商事調解發展需要,又能為出海企業提供法治保障。
企業出海“起錨地”需要強有力法治護航
面向“十五五”,上海提出打造企業出海“起錨地”,支持企業把握出海機遇,構建面向未來的競爭新優勢。
呂紅兵參與相關調研時發現,企業出海擴張速度快、足跡廣,相關服務亟需跟上,譬如咨詢會計、金融保險、法律仲裁、知識產權保護等,尤其是涉外法律建設,將為企業在海外合規經營提供強有力的引導與支撐。“企業走出去一旦遇到法律糾紛,跨國打官司牽扯精力、成本高昂,調解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爭議解決方式。”
他進一步研究發現,我國早在2019年便作為首批締約方,簽署了《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以下簡稱《新加坡調解公約》),但是這份公約的“國內適用”問題遲遲未有下文。
即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事調解條例》,主要規定的是商事調解工作管理體制、商事調解組織設立及管理運行要求、促進商事調解行業發展保障措施等內容,旨在規范組織、促進發展;在實際的跨國調解工作中,若要憑一紙調解協議在國內申請強制執行,缺少一部國家大法作為法律依據。
因此,他建議,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調解法》,將有利于中國企業以高效低成本方式解決出海可能會遇到的國際商事爭端,亦是國家層面積極參與全球經濟發展的主動作為。
讓調解與仲裁、訴訟相互對接彼此銜接
“調解和訴訟、仲裁過程中的和解不同,應出臺法律劃定商事范圍,區分容易混淆的概念。”呂紅兵指出,我國《商事調解條例》和《新加坡調解公約》分別對商事調解作出了定義,而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調解法》,應當進一步規范商事調解的內涵,特別是要明確當事人的自覺性和自愿性、調解者的中立性和非權力性。
從《新加坡調解公約》對調解的定義中,他有個頗有意思的發現。“公約并未把調解者限定為機構,強調的是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一名或者幾名‘第三人’”,呂紅兵認為,這說明國際上對商事調解者的定義,以調解員個人為主、調解機構為輔。因此,他建議通過立法明確獨任調解的法律地位,確認獨任調解的效力,“獨任調解與機構調解相互配合、支撐,可以提高效率,優化我國商事調解結構,同時也是我國制度型開放的重要體現。”
針對和解協議效力的認定,呂紅兵認為當前我國民訴法與《新加坡調解公約》之間存在較大差異。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調解法》,可以擴充協議類型范圍、簡化確認執行程序,從而增強調解在化解商事糾紛中的吸引力。
他進一步建議,強化調解組織規范化、專業化、數智化、國際化建設,提升市場競爭力和國際話語權;培養更多國際商事調解人才,加快統一資質、認證制度;確立調解與仲裁、訴訟相互對接、彼此銜接制度,完善復合式、立體化商事爭議解決法律體系。
來源 | 澎湃新聞、新民晚報、文匯報、上海法治報
編輯 | 李婉怡
責編 | 陸慧
上海法治聲音
上海法治聲音是一個政法人發聲集結號。我們擁有一批熟識的政法條線工作者、基層干警、法官、檢察官和法學教授。 從法治活動、大案要案,到市民關心的法治話題和民生信息,都可能寫進我們給你的法治聲音“集合帖”。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報業集團聯合出品。聚焦法治熱點,關注法治人群,傳播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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