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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學術取酬 嚴守廉潔底線 | 巡察審計必查要點
醫藥反腐進入常態化,監督執紀持續向縱深發力。當前,外出講課、學術取酬、專家咨詢等活動,已成為巡察、審計及各類專項檢查的重點關注領域。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講課費、課題費、咨詢費等名義變相送禮的行為,已被明確列為違紀情形。近期,中紀委對此多次作出權威解讀,全國衛健系統正統一尺度、嚴格執行。
為協助醫院黨委壓實主體責任,精準履行監督專責,幫助全院干部職工精準把握政策界限、堅決守住紀律紅線,現將上級明確的講課費合規“7條硬標準”劃出如下。請全院領導干部及重點崗位人員務必熟知、嚴格遵守。
一、事前必審批:先審批后執行,無審批不計酬。
院內培訓屬于崗位職責范疇,不納入講課費計酬范圍;
外出授課、參與學術交流活動,須提前履行書面報備及院級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參與,不得領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二、授課必真實:嚴禁掛名、虛領、空酬行為。
授課須留存完整過程記錄,包括課件內容、授課時長、簽到名冊、現場影像等;
嚴禁“掛名授課”“虛增時長”“只出席不授課而領取報酬”,凡無實質教學行為者,一律按違紀認定處理
三、對象必清白:嚴禁收受藥企、供應商等支付的費用。
嚴禁以講課費、勞務費、咨詢費等名義,接受藥品、耗材、設備、配送企業及醫藥代表等利益相關方的任何資金;
嚴禁通過第三方、中介平臺變相收取,堅決斬斷利益鏈條。
四、內容必學術:嚴禁商業站臺、產品推廣
授課內容應嚴格限定于專業學術研討與臨床經驗交流,不得為任 何企業或產品進行宣傳、代言、推廣;
不得假借學術名義開展商業活動,不得與藥品、耗材使用情況掛鉤。
五、標準必嚴守:按國家上限執行、不超標
嚴格執行財政部規定的稅后標準,具體核定如下:
副高級職稱:不超過500元/學時
正高級:不超過1000元/學時
院士/全國知名專家:不超過1500元/學時
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超標即視為違規。
六、結算必規范:堅持公對公、全過程可追溯。
講課費用須通過對公賬戶轉賬支付,依法開具發票、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嚴禁現金交易、私人賬戶轉賬、賬外列支、無票報銷,確保資金流向清晰、全程可核查。
七、紀律必從嚴:違者追責、絕不姑息
以講課費名義進行利益輸送,屬于嚴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
醫院黨委、紀委將強化監督執紀,堅持抓早抓小,對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堅決維護學術凈土與行業清風。
02
違規收受講課費行為如何認定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醫領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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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公共課,關注護言醫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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