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肖默的求助:
俗話說,人情人情,有來有往,才能長久。
前陣子大齡未婚閨蜜,終于給我發了喜帖,說自己要結婚了。
我很是為她高興,畢竟閨蜜和我同齡,我卻已經結婚了10年,連孩子都8歲了,但閨蜜這些年卻一直單著。
不是她不肯結婚,而是一直沒能找到自己喜歡的那種類型。
于是,她寧可單著,也不肯將就。為此,她爸媽沒少催婚催生。
如今閨蜜開竅了,終于愿意舍棄自由進入婚姻,我自然也是很為她高興。
只是高興之余,我又忍不住犯難了。
當初我結婚,閨蜜送了我10克的金鐲子。當時金價三百多一克,閨蜜花了三千多。
可如今她要結婚了,金價卻漲到了一千四五一克,10克金鐲子就得上萬,甚至逼近一萬五。
說實話,不是閨蜜感情不好,而是讓我突然拿出一兩萬的隨禮,我確實有些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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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忍不住把這件事告訴了關系好一點的同事,讓她們幫我參謀參謀。
兩個同事一聽,頓時就炸了,大家紛紛說出自己的想法。
同事A說:沒必要回10克,10年前金價和10年后金價相差快5倍,總額就差了快一萬二,普通人一個月工資才多少,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禮輕情意重。
同事B卻笑著說:人情人情,有來有往,回禮只能多,不能少。要是回個輕的,你閨蜜怎么想,恐怕以后連閨蜜都做不成了吧。
同事B堅持不管現在金價漲多少,反正不能送比10克少的禮物,否則真的會社死和斷交。
她們的話,都很有道理,可我還是有些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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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現在的金價漲得太狠了,10年前10克金鐲子值三四千,10年后10克金鐲子可是值一萬四五,足足貴了一萬多。那我豈不是虧大發了?
雖然我不應該這樣拿金錢去衡量友情和關系,可一萬多也是錢,也是我要辛苦努力上班兩個月才能湊齊。
而且我覺得友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畢竟這金價都大大不一樣了。
我打算不買金鐲子,直接封現金紅包,既實在也能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當初閨蜜花了三千多,那我就封五千,也算是全了我們的閨蜜情。
我把這個想法跟老公說了一下,老公卻也皺起了眉頭,說人家給你送金鐲子,你卻回現金,這是不是不太好?會不會被別人認為你物質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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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沒好氣地回他,那我直接給她回一個10克的金鐲子?
老公又皺起眉頭,說現在的金價老貴了,10克金鐲子都得一萬四五,這也虧太多了。
看吧,我說這個建議他不同意,我說那個建議他也不同意。
說白了,老公就是又想要面子又想要里子。
為了這件事,我煩惱了好幾天。不知道到底該不該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
如果經濟條件好,我自然也想一次性到位,直接回一個10克的金鐲子。
可奈何,我們經濟條件一般,沒辦法隨手甩出一萬五買一個金鐲子去喝頓喜酒。
我還是打算給閨蜜封5000塊錢紅包,既穩妥也不失禮。
而且5000塊錢,也不算辱沒了我們的閨蜜情。
大家說,我這樣的安排合理嗎?如果是你,你又會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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