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在直播間網購宣稱直徑34mm+的
5J級“巨無霸”車厘子
收貨后卻發現部分果實尺寸不達標
消費者以商家涉嫌欺詐為由
將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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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相差一倍
5J車厘子貨不對板
消費者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事件回溯至2025年1月3日,河南省鄲城縣消費者周某通過直播間在濟南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經營的店鋪購買了2件“智利空運進口車厘子”,一共花費656元,其標注“果王【升級黑車】巨無霸-5J(34mm+)5斤(凈重4.5斤)”。但周某表示,涉案訂單商品到貨后,她用事先做好標記的量尺逐顆測量,部分車厘子的直徑小于直播間宣傳的34mm,未達到5J級標準。
周某表示,根據某公司直播間展示的信息,34mm以上果徑車厘子系5J,而30mm至32mm區間的車厘子系3J,3J單箱售價為168元,而她購買的5J單箱售價為328元,兩者價格相差將近一倍。此外,周某查詢到,因銷售不符合承諾標準、品級的車厘子商品,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管部)曾依法對該公司罰款2000元。
周某認為涉案商品的果徑大小與宣傳不符,以欺詐為由,將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購物款三倍的損失1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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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采購單顯示“5J”等級
一審判決
駁回三倍賠償訴求
某公司辯稱其不構成欺詐,出具的購銷明細匯總單顯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8日,某公司采購“J”至“5J”各等級的智利車厘子。此外,2025年1月10日已經對涉案訂單進行“僅退款”處理,退還消費者656元。
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我國目前未按“5J級”標準對車厘子進行品級劃分,依據網絡普遍說法,“5J級”車厘子指的是最大果徑大于34毫米的車厘子。周某在拆箱視頻及照片中顯示出來存在部分車厘子果徑偏小的情形。但涉案商品本身為初級農產品,并非標準化產品,果實果徑本身會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且某公司為涉案商品的銷售者,由上游供貨商處采購涉案商品,而商品內部為密封包裝,銷售者無法拆開包裝逐一進行查驗,涉案商品宣傳的果徑34mm與周某主張的實際為32mm之間的差距較小。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處罰決定中亦載明“被舉報的訂單中,不足34mm的車厘子的具體數量無法計算”。
綜上,一審法院認定某公司不存在欺詐故意,對周某要求某公司三倍賠償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周某不服一審判決結果,認為某公司未開封核驗,未盡審慎義務的前提下,承諾5J車厘子直徑為34mm+,屬于虛假宣傳,遂上訴至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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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認定
商家構成欺詐
判決“退一賠三”
那么
某公司網售車厘子時
是否存在欺詐行為
是否應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責任
二審法院查明,根據周某提交的開箱視頻顯示,其實際收到的車厘子大小未達到某乙公司所宣稱的5J(34mm+)級別,但某公司仍按5J級別的價格收取價款。
且因銷售不符合承諾標準、品級的車厘子商品,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管部)依法當事人罰款2000元。某公司確因未按承諾內容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
法院認為,上述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某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虛構商品等級、夸大宣傳的行為,已構成欺詐。周某基于對商家宣傳的信任作出購買決定,應認定其意思表示受到誤導,一審法院關于該事實認定有誤,依法予以糾正。
對于某公司提出的“商品密封無法逐一查驗”的免責主張,法院表示,某公司雖提交了進貨查驗相關憑證,但該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實際銷售的商品符合所宣稱的5J級別;尤其在此類爭議并非個例的情況下,其免責理由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考慮到某公司在電商平臺方判罰后,已按“僅退款”和支付132元優惠券的方式對周某進行了賠償,該部分款項從法定三倍賠償金額中予以扣減,2025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某公司向周某支付賠償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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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編輯/裴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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