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稱擁有足夠95天的燃油儲備將繼續向緬甸和老撾售油
泰國能源部表示,泰國國內將擁有足夠使用 95 天的燃油儲備,將繼續向緬甸和老撾出口燃油。
泰國能源部長Auttapol Rerkpiboon(阿塔蓬·勒克披汶)在 3 月 5 日表示,由于已達成從非中東國家(包括美國、馬來西亞和南非)進口燃油的協議,泰國的燃油儲備將足以支撐 95 天。
在與泰國總理阿努廷·參威拉軍舉行的能源緊急會議上,泰國能源部長表示,盡管此前稱國內燃油儲備足夠 60 天使用,但實際上儲備量可達 65 天。由于已獲得從更多非中東國家額外進口 30 天燃油用量的協議,泰國國內的燃油儲備將因此增至 95 天。部長表示,已達成協議,這些燃油將于今年 4 月和 5 月交付。
報道稱,為確保當前泰國國內燃油供應充足,泰國政府方面也已制定并實施多項備用計劃。這些計劃包括泰國暫停向部分國家出口燃油,以及在實施高級別燃油儲備的同時,增加生物柴油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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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出,在暫停燃油出口的國家名單中,不包括緬甸和老撾,因為這些國家與泰國存在相互依賴的能源關系。
此外,泰國政府已宣布國內汽油和柴油價格將統一穩定銷售 15 天。
據消息稱,由于中東地區軍事緊張局勢升級,為避免泰國國內出現燃油短缺,泰國總理阿努廷·參威拉軍已下令暫時禁止燃油和液化石油氣(LPG)的出口。
3月6日在《泰國皇家公報》上公布的第2/2022號法令指示,立即暫停包括汽油、乙醇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油(Jet A1)以及液化石油氣在內的產品出口至國外。該限制將持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泰國政府解釋稱,由于美國、以色列和伊朗之間的沖突加劇,全球石油運輸的關鍵通道——波斯灣和霍爾木茲海峽的航線正面臨困難。因此,為確保泰國國內的燃油充足供應,根據1973年《燃油短缺預防法》采取了此類預防措施。
該禁令公告中明確指出,對于出口至鄰國緬甸和老撾的燃油,則給予豁免待遇。
此外,為再出口而在免稅區內儲存的燃油以及不符合泰國國內質量標準的燃油,也獲準繼續出口。
分析認為,泰國的這一行動主要是為了保障國內燃油供應,但由于允許繼續向緬甸出口,預計不會對邊境貿易和緬甸的燃油需求造成沖擊。
參考: Thairath, The Nation Thailand, Bangkok Post
參考:Khaosod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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