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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進行時”,從學者陸銘,到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原主任呂國泉,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建言“職場加班問題”。
陸銘援引數據指出,2025年全國企業就業人員周平均工作時間高達48.6小時,高于法定標準的44小時。同時,近60%勞動者在免費加班,僅26.5%的勞動者能獲得加班費。
呂國泉則建議規制“隱形加班”問題,指出不少勞動者在下班后仍處理工作,卻因無書面審批、無固定場所、無明確時長記錄,難以被認定為加班,不能領取加班費和調休。
無論是對“隱形加班”的關注,還是類似“加班加到連談戀愛和生孩子都沒時間了”的共情表達,委員們抓住了當下一大職場痛點,很快在網絡上引起共鳴。
其實在代表、委員之前,互聯網早已就“加班”有過多輪討論。從加班猝死的極端個案,再到后來那些“離線休息權”的熱搜,這些熱議話題,正式邁入公共治理的視野。人們樂見全國政協委員乃至人大代表成為職場打工人的新嘴替,把過去那些零散的聲音,轉成嚴肅的議程,嘗試從制度層面推動問題解決。
當加班成為普遍的職場困境,它就脫離了文化現象的討論范疇。那么,創造一個不默認加班的職場環境,需要哪些制度條件?
失靈的工時制度,重結果的薪酬制度
今天,不只是勞動法中的“8小時工時制”變得奢侈,工時制度本身也日漸失靈。工業時代,下班意味著離開生產線和辦公室,工作隨即停止。但在移動互聯網時代,這種邊界已被擊碎。
一條微信、一封客戶郵件、一個跨國線上會議,都可能把工作重新拉回到夜晚和周末。很多勞動者并非被明確要求加班,而是在打滿朝九晚六8小時之余,還要隨時待命的工作節奏中,被動延長了工作時間。
36氪的一份《年輕人加班報告》顯示,每天或經常加班的年輕人占比超過七成,而只有一成的年輕人敢在下班后不回復工作消息,“看到就回”成為一種默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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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年輕人加班報告》
一邊是工時邊界擴張給加班創造了條件,另一邊是薪酬制度給加班提供“動力”。
薪酬結構決定單位是否需要為額外工作時間付出成本,也決定員工是否會配合延長工作時間。不同薪酬機制,加班的動力和形式也不同。
例如,若工資靠計件和提成,多做多賺,員工往往自愿加班,企業不承擔額外成本,典型如外賣員、房產銷售。若按時薪算,則因會顯著提高企業的加班成本,企業反而會更謹慎安排加班。
現實中,更常見的薪酬結構是固定底薪+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初衷,是鼓勵效率和成果,但實踐中,它也在無形中延伸了工作的責任邊界。
績效考核通常與項目進度、銷售目標、KPI完成度等結果掛鉤,而這些結果很少直接對應明確的工作時間,當任務增加、目標提高時,企業未必需要正式安排加班,但員工為了避免績效下降,往往會延長工作時間。
換句話說,工資結構看似是“固定工資 + 績效獎勵”,但在現實運作中,往往演變為一種隱含邏輯:基本工資對應法定工時,而績效部分對應不斷擴張的責任——不僅朝九晚五要出現,其他時間也要找得到你這個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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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的法則》劇照
這正是“隱形加班”滋生的制度土壤。
誰為額外時間付錢,誰就會限制加班;如果額外時間對企業是免費的,加班就容易制度化。現實中,許多勞動者都成了“免費自愿加班”,時間也在管理制度中進一步被輕視。
工業時代的勞動制度假設:人在崗位上的時間就是勞動,因此,一臺福特汽車數小時內下線是高度標準化的,工作成果可以被時間量化,時間就被視為金錢和生命。但在知識經濟時代,開發一款AI應用需要多長時間,沒有標準,企業轉而用結果和是否履責來評價員工。
于是就出現一種極其痛苦的夾層狀態:維權時,法律法規仍按時間計算勞動;日常中,企業卻按結果管理勞動,最終壓力落在個人身上。人們既要忍受工業時代的打卡約束,又要承擔信息時代的無限責任。
如果沒有新的制度邊界,結果導向與數字化工具疊加,生活時間就會像無主的荒地,被企業管理不斷擴張、征用。
彈性工作制,也得有邊界
招聘市場上,一家不打卡、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公司往往頗具吸引力。相比嚴格的考勤制度,它看起來更自由,也更符合年輕人對工作方式的期待。
但彈性時間,并不天然意味著少加班。
在許多企業里,彈性只是取消了打卡,卻沒有改變評價邏輯。如果考核仍然強調響應速度、隨叫隨到或長時間在線,那么員工很容易陷入另一種壓力:雖然可以晚一點上班,卻很難真正“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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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數字化辦公工具進一步放大了這種傾向。即時通訊軟件讓工作消息隨時抵達,也讓“回復一下”變成一種幾乎沒有成本的要求。于是,工作不再以辦公場所為界,而是不斷向夜晚、周末甚至假期延伸。
團隊協作還會形成一種時間上的連鎖反應。當個體工作時間高度彈性時,這種彈性往往會向他人蔓延:有人晚上發消息,別人就不得不回應;有人周末開會,團隊也需要配合。久而久之,彈性制度很容易滑向另一種形態——不是每個人自由安排時間,而是每個人都需要隨時待命。
于是,看似自由的制度,反而可能讓工作無時無處不在。
從主觀感受上看,它帶來的不是簡單的工作時長增加,而是一種新的疲勞:人不一定一直在工作,但精神上始終無法真正下班。手機一響就要查看消息,假期里也要惦記工作進度,生活時間被不斷切碎。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離線休息權”逐漸進入公共討論。它試圖為數字化時代的工作關系補上一道邊界:在明確的休息時間里,勞動者有權不回復工作消息,也不因此承擔績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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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聯招聘《職場人加班洞察報告》
呂國泉在談及相關問題時指出,許多企業采用彈性工作制或遠程辦公,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無償、無限度占用勞動者時間。離線休息權尚未入法,現行法律對“工作時間”界定仍停留在“物理考勤”層面,對線上辦公、居家辦公等新型勞動形態缺乏統一、可操作的認定規則。雖然最高法通過寫進工作報告、發布案例等方式明確“實質性勞動+明顯占用休息”裁判標準,但不同地區、不同案件執法尺度不一,大量“隱形加班”難以被認定。
這背后其實是一個簡單的道理:彈性制度并不意味著邊界消失,反而更需要明確邊界。
如果沒有清晰的時間界限和制度保障,彈性很容易變成一種單向度的靈活——企業可以更靈活地使用勞動者的時間,而勞動者卻未必獲得真正的自由和彈性。
議價的權力
如果說薪酬制度低估了時間,彈性制度又模糊了邊界,那么還有一個更深層的現實:在就業壓力大、崗位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個體勞動者很難拒絕加班。
回顧歷史,8小時工作制是工人運動的結果,還有企業實踐的助推。1912年,福特公司推行8小時工作制,縮短工時的同時提高工資。福特的判斷并不復雜:流水線生產對穩定性和效率要求極高,更短的工時和更高的工資反而有助于穩定工人隊伍、提高整體生產效率。
由此觀之,縮短工時并不是單純的福利,而是一種新的工業效率安排。
今天,再次面對過勞加班的問題,這段歷史仍有啟發:工作時間制度的改變,既要靠勞動者爭取權益,也要滿足生產力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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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熟男女》劇照
未來學家阿爾文·塔弗勒提出過一個判斷:隨著知識和信息成為核心生產要素,工作場所的權力正在發生轉移。工業時代的工人之所以議價能力弱,是因為他們高度可替代;而在今后的知識經濟中,越來越多的崗位依賴專業人才的知識和技能,這些能力很難被快速復制。
當工作的知識含量越高,替代成本就越高,勞動者的議價能力也隨之上升。
對勞動者的尊重與合理制度安排,將成為企業維持效率和創新能力的一環。換句話說,未來的工作制度之所以可能改變,是因為新的生產方式本身要求更高程度的自主性、協作和信息共享。
這也意味著,圍繞工作時間的討論,或許正在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工業時代爭取到的“8小時工作制”,在數字時代可能需要新的制度設計來保護——不僅是明確加班邊界,調整薪酬體系,提高用人單位違規成本,也包括倚重知識型勞動的價值,并以此提升勞動者的議價能力。
當各方都意識到這種結構性的變化時,工作時間的規則,才可能隨之改變。而這個改變,也將使得勞動者、企業和社會等各方都受益。
作者 |陸茗
編輯 | 向現
值班主編 | 吳擎
排版 | 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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