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氣溫變化,不少家庭面臨孩子感冒、發燒等情況,家中常備的退燒藥、眼藥水等再次進入使用期。很多家長疑惑:藥品雖未過期,但開封已有一段時間,還能繼續用嗎?
近日,湖北省婦幼保健院副主任藥師李丹表示,藥品有效期不等于藥品使用期限。一旦開封后,使用期限會大幅縮短,市民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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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有效期不等于藥品使用期限
湖北省婦幼保健院副主任藥師李丹介紹,藥品包裝上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未開封、并按說明書規定條件儲存時的質量保證期限。一旦開啟包裝,藥品開始暴露于空氣、濕氣、光照及潛在的微生物環境中,其物理化學穩定性可能迅速下降,有效成分可能降解,或被微生物污染。因此,開封后的使用期限會大幅縮短。
影響開封后藥品穩定性的兩大主因:一是環境因素導致成分降解,開封后,藥品接觸空氣中的氧氣和濕氣(水分),可能發生水解、氧化等化學反應,導致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甚至產生未知雜質;二是微生物污染風險增加,尤其是液體制劑、軟膏等,在使用過程中瓶口、瓶蓋極易沾染手部或環境中的細菌、霉菌,成為污染源頭,使藥品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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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劑型藥品,開封后能用的時間不一
藥品開封后,能用多長時間呢?對此,李丹表示,根據劑型,藥品開封后的保存時間各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對于口服液體制劑而言,例如布洛芬混懸液、對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懸液、退燒糖漿、止咳糖漿等,開封后1個月內用完最為安全。即使未滿1個月,若保存或使用不當(如喂藥工具接觸口腔后放回),也應立即丟棄。
對于片劑、膠囊劑來說,主要風險是吸潮導致藥片變軟、開裂、潮解或膠囊外殼粘連,影響劑量準確性并可能加速有效成分分解。因此,應將片劑、膠囊劑始終保存在原包裝或干燥密封的藥盒中。通常建議開封后半年內用完,或參照說明書服用,一旦發現性狀改變(如變色、斑點、潮濕),切勿服用。
而對于鼻用噴霧劑、吸入劑而言,通常開封后可使用數月,但具體應查看藥品說明書,使用時需注意清潔噴頭,避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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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用制劑(滴眼液、眼膏)因為直接用于眼部,對無菌要求極高,開封后,滴嘴接觸空氣、眼瞼或睫毛,污染風險巨大。因此,大部分滴眼液/眼膏開封后的使用期限為4周,無論還剩多少。一些特殊包裝或處方藥可能有不同要求,請嚴格遵循說明書或醫囑。
對于外用軟膏、乳膏而言,因為反復開蓋取用,易帶入細菌和水分,一般建議開封后3個月內用完。使用時應用干凈藥勺或一次性棉簽取用,避免手指直接接觸膏體。
無論是否在建議期限內,用藥前都需自查。看液體是否嚴重分層、變色、出現絮狀物或霉斑,藥片是否有斑點、裂紋;聞一下是否有酸敗、酒精、霉變等異常氣味;搖一下,看液體搖晃后是否仍有難以散開的不溶物或結塊;核對一下藥品的名稱、有效期、開封日期等。當任何一項出現異常時,要立即丟棄,切勿使用。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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