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單車雖然極大地便利了公眾出行,但因車輛突然自動落鎖、車輪抱死導致的騎行摔傷事故在全國多地頻發,相關投訴量激增。然而,消費者面臨舉證艱難、維權無門的困境。企業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后臺數據,而針對智能鎖等關鍵部件的第三方司法鑒定機制與標準缺失,導致責任認定困難。為保障億萬騎行者安全,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全國人大代表、東浩蘭生會展集團工會副主席陳達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加快制定團體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政企數據共享與質量監管機制。當前共享單車使用強度極高,但缺乏統一的產品技術安全標準。建議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牽頭,從車輛耐用性、鎖具可靠性、定位精度等方面加快制定強制性團體標準。同時,建立全國監管數據平臺,逐步強制企業將車輛編碼、運行狀態、鎖車記錄等核心數據實時接入。在發生事故時,監管部門可依法調取數據用于責任認定,并依據產品質量法,嚴格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第二,推動區塊鏈存證與第三方鑒定體系建設,破解舉證難題。建議鼓勵并強制要求共享單車企業采用區塊鏈技術記錄車輛狀態、用戶操作、遠程指令等關鍵數據,實現不可篡改、可追溯。若企業未按規定存證或數據缺失,在糾紛中應承擔舉證不利后果。同時,支持建立國家級或區域性的智能交通設備司法鑒定中心,制定專門的檢測標準,為事故責任認定提供權威的法定依據。
第三,強化技術監管與完善法律救濟渠道。應推廣藍牙嗅探等技術,精準監測車輛投放,嚴厲打擊“一碼多車”等違規超投行為,從源頭減少系統沖突導致的安全隱患。在法律層面,建議探索在人身傷害糾紛中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消費者只需證明損害后果及事故與車輛狀態存在關聯,即由企業承擔其無過錯及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同時,強制企業投保足額產品責任險,并支持消協、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或支持消費者發起集體訴訟。
共享單車的安全關乎公眾信任與社會穩定。必須打破數據壟斷,健全標準與鑒定體系,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司法保障”的治理合力,守護好每一位騎行者的安全。
■來源:中國城市報記者 王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