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8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胡春艷)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生態環境法典”正呼之欲出。3月8日上午,全國政協小組討論中,圍繞如何讓這部法律真正行之有效,發揮作用,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
“在世界生態環境法治歷史中具有里程碑意義。”作為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參與了法典的編纂工作,他深感編纂這部法典的意義和不易。在他看來,這是我國以“法典”形式為世界生態環境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王金南說,實施生態環境法典是一項長期工程、系統工程、基礎工程,所以首先是要凝聚全社會生態法治共識。在他看來,法典制定本身就是凝聚了各方共識,比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非常行之有效,“寫進去就法典化了”。
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也多次參與了法典的修改論證工作。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清楚,各種法律法規之間如果銜接不暢,會直接導致“執法中的困惑,司法中的難題”。
“我們過去常常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水的只管治水,治氣的只管治氣,無法形成治理的合力。”他說,生態環境法典就是“要用一根金線把這些珍珠給串聯起來”,通過系統整合形成一個結構嚴謹、內在協調、邏輯統一的有機整體,實現從單一要素保護到全要素、全鏈條系統保護的根本性轉變。
法典編好了,如何構建高效系統的監管體系是很多委員關注的問題。很多委員都談到,各部門之間工作怎么協調、新法律和舊條例怎么銜接,需要一段時間來磨合。
王金南建議,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加快完善配套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確保法典確立的各項制度落地生根。同時用好法典賦予的強有力執法手段,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執法協作機制。司法機關也應探索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強大合力。
王金南說,生態環境法典的一個特點是采取“適度法典化”模式。適度法典化就是既有強化制度剛性約束,也體現民生關懷,為未來立法預留空間。“我覺得也是實事求是的一個過程。”
“生態環境法典的出臺是起點而非終點。唯有在實施中不斷完善,才能讓這部法典真正發揮作用。”王金南認為,目前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是一個側重于污染防治的適度化法典,在生態保護修復領域與法典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下一步要圍繞生態保護與修復領域,加強法規標準制定,把成熟的政策制度逐步變成法規法律,為未來生態環境法典的完善奠定基礎。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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