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城管大隊依法處置一起小區業主擅自毀壞園林綠植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經巴南區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目前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這標志著龍洲灣街道在居住區綠化管理領域,成功構建起“行政處罰-司法保障”的治理閉環,為轄區毀綠占綠行為敲響警鐘。
該案發生于2024年12月,龍洲灣街道龍苑社區崇信路697號某小區一名業主擅自損毀小區內園林植物,被群眾舉報。接訴后,在區城管執法支隊指導下,由街道城管大隊全面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現場勘驗、走訪物業,執法人員依法核實,該業主擅自損毀小區園林植物,其行為違反《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相關規定,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在充分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基礎上,街道城管大隊依法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恢復原狀,并處19000元罰款。
然而,當事人在調查階段消極配合,未按要求整改,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也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更未履行處罰義務。為維護法律嚴肅性和轄區公共綠化權益,龍洲灣街道依法向巴南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獲法院裁定支持。
“小區綠地是居民共享的綠色空間,直接關系群眾生活品質和城市生態形象,任何毀綠占綠行為都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龍洲灣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是街道首次實現對小區毀綠行為行政處罰并進入司法強執程序的案例,不僅有力震懾違法行為,也向社會釋放出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明確信號。
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龍洲灣街道也注重引導與預防。據街道相關負責人介紹,轄區內部分居民因法治意識不強或對綠化邊界不清,可能出現誤占誤毀情況。對此,街道通過社區宣傳欄、業主微信群、入戶走訪等方式持續普及《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并明確告知,若違法行為人主動配合、及時整改且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的,可依法從輕或免予處罰,推動形成“知法、守法、護綠”的社會氛圍。
近年來,龍洲灣街道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提升轄區綠化品質方面持續發力。一方面依托城市更新推進“微改造”“微更新”,盤活閑置邊角地打造綠化景觀;另一方面不斷健全街道、社區、物業三級聯動巡查機制,推動園林綠化監管常態化、網格化,從源頭上遏制毀綠占綠行為。
下一步,龍洲灣街道將以此案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網格巡查+執法聯動+司法保障”治理模式,持續加大居住區綠化監管與執法力度,推動毀綠行為“早發現、快處置、嚴追責”,并同步加強普法宣傳與示范引導,努力營造人人愛護綠化、共建美好家園的良好氛圍,為巴南區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城市樣板貢獻龍洲灣街道力量。
上游新聞 譚柯 實習生 張昕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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