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啟用非現場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弋江大隊自2026年3月20日起,依法啟用以下非現場抓拍設備,現予以公告:
一、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抓拍
1. 弋江區馨寧路與永紅路交叉口東側
2. 弋江區永紅路(鉑悅濱江北門以東100米)
3. 弋江區馨寧路(永紅路以北200米)
4. 弋江區馨寧路與永紅路交叉口北側
5. 弋江區馨寧路與永紅路交叉口南側
二、機動車違法行為卡口抓拍設備
(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逆向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等違法行為)
1. 中江大道與紅花山路口
2. 大工山路與中山南路路口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弋江大隊
2026年3月9日
來源:蕪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隊
編輯:郭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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