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開始實施,“好天氣”標準更嚴格。新標準之下,我們大氣污染治理該往何處去?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城市環境研究所所長賀泓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那些容易實施、見效快的減排措施基本已落地后,要進一步治理大氣污染,就要更加重視自然力量,以城市自凈方式消納污染物,最終實現“零污染”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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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田洪俊
為了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獲得感和幸福感,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PM2.5日均濃度二級限值收嚴至25微克/立方米,成為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重要導向。
賀泓認為,新標準對標世界衛生組織相關指導值,其實施帶來的首要收益就是全民健康層面的提升,同時也將推動污染治理走向更加精準,進一步拉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協同推進。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已進入深水區,那些容易實施、見效快的減排措施基本已落地,后續治污面臨諸多“硬骨頭”。賀泓直言,目前燃煤、鋼鐵、建材等高排放產業已實現或接近超低排放,機動車排放標準也從2000年的國一升級至國六,國七標準也在制定中并即將發布,國七標準實施后,將實現凈零排放,排放標準的加嚴空間已大幅壓縮。“現階段我們還是針對污染源進行防治,不斷升級排放標準,但是這樣的做法總有一天會走到盡頭,即使再升級,也是收效甚微。”賀泓說。
“排放標準沒有再加嚴的空間了,但是我們的經濟還要發展,困難就在這里。”賀泓說。面對這一難題,他提出了兩大解決思路:一是治理更加精準,從消減健康風險的角度出發,精準識別并消減那些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大的污染物,讓治污成效更貼合民生需求;二是重視自然的力量,利用自然方式提升環境治理能力,他為此提出了“自凈城市”的概念,就是讓城市擁有自我凈化能力。
“大氣本身具有自凈能力,但城市的自凈能力和環境容量遠遠不足,提升城市自凈能力,本質上就是擴大環境容量,為經濟社會發展留出更多生態空間。”賀泓說,長遠來看,在將污染源排放控制到極致的基礎上,理想的目標是實現城市自凈能力與污染物排放的平衡,達到“零污染”的狀態,即所有污染物排放都能被自然凈化系統消納。“這是一個遙遠的目標,但是我們在朝這個方向努力,我想總有一天能夠達到。”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月朦
編輯/馬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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