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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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的超標音樂聲、商鋪的嘈雜促銷喇叭聲、裝修的電鉆聲、深夜的聚餐喧嘩聲……這些發生在“家門口”的聲響,往往足以“撕裂”鄰里的和睦,甚至引發激烈的沖突。過去,面對此類糾紛,基層工作者常常陷入“勸了又犯、犯了再勸”的循環,靠的是“嘴皮子”和“人情面子”,缺的卻是一把“尺子”。
如今,這把“尺子”正在變得清晰而有力。備受矚目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對日常生活中的噪聲作出了詳細規定,讓噪聲治理有了從“事后投訴”轉向“源頭預防”的法治底氣。
法典落地后,如何通過普法宣傳、案例解讀,讓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讓執法者嚴格、規范、公正執法,將是檢驗治理成效的關鍵。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協副秘書長、民盟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姚卓勻建議,有關部門應引導大家依法維權、文明相處,避免陷入“以噪制噪”、激化矛盾的惡性循環。
安靜宜居是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一。治噪,不能總在“吵起來”之后才想辦法。我們要以生態環境法典落地為契機,把功夫下在源頭,把規則立在平時,用法治的確定性應對噪聲的不確定性。這不僅是法律的進步,更是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原標題:《治噪不能總在“吵起來”之后丨兩會快評》
欄目編輯:郁晶陶 題圖來源:東方IC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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