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態環境法典。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建設整體實現“升級換代”,取得重大成就,天更藍了,水更清了。這兩天,代表小組會議一直在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修改稿。生態環境法典呼之欲出,它的出臺將成為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的重要一步。針對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等議題,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們展開熱議,他們積極建言獻策,分享各地實踐經驗,我們先來聽聽他們怎么說。
為何要制定生態環境法典?
生態環境法典將是繼民法典后,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態環境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草案共5編、1242條,各編依次為: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法律責任和附則。
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生態環境法律已有30多部,還有100余件行政法規、1000多件地方性法規。為何在既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還要出臺專門的法典?
我們為什么要制定這樣一部法典?法典出臺之后,該如何處理它與既有法律之間的關系?
與民生息息相關 體現怎樣的理念?
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生導向鮮明,回應社會關切。比如,針對鄰里間油煙、噪聲“達標擾民”問題,新增規劃源頭預防規定;針對秸稈焚燒,不搞“一刀切”,強調科學精準管理,兼顧環保與農民生計;對光污染、電磁輻射等新型污染,法典草案也作出回應。可以說生態環境法典是一部生態文明建設的百科全書,與民生保障內容息息相關。
法典中涵蓋如此多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具體條款,體現了怎樣的制定理念?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