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最近在爭論一個問題,框架結構砌體填充墻及砌筑砂漿強度是由結構規定在結構圖里表示還是由建筑規定在建筑圖里表示更合理?建筑師的意見是墻體強度和穩定性(高厚比)是要通過結構計算確定的,故應由結構工程師確定,并在結構圖紙中注明。不知各位同仁意見如何,實際如何執行?
【答復】
屬于結構的表達。見張偉文章《砌體填充墻厚度的討論》做了專門總結。可以看出填充墻有時候不能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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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M5.0砂漿,200厚無洞口加氣混凝土砌塊為例:文章表2里,允許高厚比為39.9,表3顯示允許墻高為4.0m,而西南15G701-1表4.2.1允許墻高為5.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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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在框架結構中,砌體填充墻及砂漿的強度等級主要由結構專業(結構工程師)規定,但需要建筑專業配合確認材料類型和功能需求。
1. 為什么主要由結構專業規定?
雖然填充墻屬于非承重構件(主要起圍護和分隔作用),但在抗震設計中,它們被視為非結構構件,其重量、剛度以及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式會直接影響主體結構的抗震性能(如形成短柱、改變結構剛度分布、產生扭轉等)。
因此,相關國家規范明確將填充墻的材料強度、構造措施納入結構設計范疇: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規定了填充墻布置原則、與主體結構的拉結要求,并指出地震作用可按非結構構件計算。
《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第6.3節“框架填充墻”中明確規定了填充墻的構造設計要求,包括:
塊體強度等級:應符合規范規定(通常由結構計算或構造要求確定)。
砂漿強度等級:規范第6.3.3條明確規定,“填充墻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5 (Mb5、Ms5)”。
荷載傳遞:填充墻的自重作為恒荷載施加在框架梁上,結構工程師需要根據墻體材料的密度和強度來計算荷載,確保梁柱安全。
2. 建筑專業的職責是什么?
建筑專業(建筑師)主要負責提出功能性和美觀性的要求,為結構選型提供依據:
材料類型選擇:根據防火、隔音、保溫、輕質等建筑功能要求,指定填充墻的大致材料類型(如加氣混凝土砌塊、空心磚、輕質隔墻板等)。
墻體厚度與位置:確定墻體的厚度(需滿足規范最小厚度要求,如不小于90mm)和平面布置。
特殊要求:如有防水、防腐蝕或特殊裝飾面要求,需提前告知結構專業,因為這可能影響材料的選擇和強度。
3. 實際工作流程
建筑專業在圖紙說明或材料表中提出填充墻的材料種類(如“A5.0級加氣混凝土砌塊”)和功能要求。
結構專業根據建筑選定的材料種類,結合抗震規范和荷載計算,復核并正式在結構施工圖或總說明中規定具體的強度等級(如“砌塊強度等級不低于Mu5.0,砂漿強度等級不低于M5”)以及拉結筋、構造柱等抗震構造措施。
如果建筑選用的材料強度無法滿足結構抗震或荷載要求,結構專業有權要求建筑專業更換材料或提高強度等級。
4、總結一句話
建筑專業定“用什么材料”,結構專業定“材料要多強”以及“怎么連接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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