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題:200余處最新修改,為了更好守護美麗中國
新華社記者高敬、黃垚
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記者從立法機關了解到,今年全國人代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對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進行了認真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和有關方面的意見,這部長達16萬多字的法典草案又作了200余處修改,其中實質性修改100余處。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黨中央高度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周密部署,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法典編纂規律,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不斷凝聚立法共識,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
熱烈審議,認真研究,科學吸收。大會期間,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對草案進行統一審議,對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研究,根據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建議草案明確公共場所清掃保潔作業方式應當科學合理,加強對生態修復的監測、監督,增加加快綠色技術推廣應用的內容,加強生活垃圾收運處理……代表們的真知灼見,被充分吸納到法典之中。
這些最新修改,將怎樣更好守護美麗家園?
根據代表意見,法典中增加了關于鼓勵和引導使用再生水、推進生活節水的規定,并對未經批準擅自取用地下水的違法行為提高罰款上限。
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城投集團武漢控股公司宗關水廠總工程師王瓊說,法典從鼓勵使用再生水到保護地下水,將節水要求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生活環節,推動用水方式轉向集約循環,用法治力量把曾經被浪費的污水變成資源。
青藏高原是我國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法典明確加強對青藏高原建設、文化旅游、山地戶外運動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切實維護青藏高原生態安全。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將更系統、更規范,也更有底氣。”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許慶民說,這也是“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和開門立法的生動實踐,充分彰顯了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創新性、開放性。
剛柔并濟、法理相融。
對未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規定的,立法過程中代表建議區分不同主體分別規定罰款數額,對個體生產經營者可以降低罰款數額。
生活中,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有不少是小商販、個體戶等。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表示,法典落實過罰相當原則,既嚴格管控環境風險,又避免“一刀切”,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法典根據代表建議更加完善,部門職責、企業事業單位義務更加明確,公共場所清掃作業將減少揚塵污染,電器電子等產品的生產者進一步強化廢舊產品回收責任……
為美麗中國建設進一步夯實法治根基,這部滿載民意、肩負重托的法典將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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