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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規范大理州旅游市場秩序
切實保障游客合法權益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即日起
至2026年12月31日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無證經營
合同不規范、虛假宣傳等
旅游行業違法違規問題線索
歡迎廣大群眾與游客如實舉報
具體公告如下
關于征集大理州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線索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大理州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民生實事工作,持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著力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切實保障游客合法權益,持續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優質的旅游環境,現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公開征集此類問題線索,特通告如下:
一、線索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問題線索征集范圍
(一)涉旅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旅行社及導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變更行程、拒絕履行旅游合同,以誘導、脅迫、變相強迫等方式要求游客消費,因游客不購物或消費不達標而態度惡劣、辱罵游客乃至“甩團”、中止服務等行為。
(二)無證無照經營。市場主體未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經營國內、入境、出境等旅游業務,以其他名義變相違規從事旅行社業務活動;個人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偽造、涂改、冒用、租借導游證,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
(三)旅游合同問題。旅行社與游客未簽訂或簽訂不規范合同、“陰陽合同”,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清楚行程安排、服務內容、價格標準等,存在不公平格式條款或“霸王條款”。
(四)旅游虛假宣傳。旅行社或導游在廣告宣傳中,夸大旅游服務內容和質量,虛假承諾旅游行程安排,實際服務標準未達到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增減旅游項目。
(五)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征集方式
(一)電話舉報:12345
(二)網絡舉報:通過登錄“游云南”App或微信小程序“游云南”及電子郵箱dlwlzcfgk@163.com,進行舉報。
(三)來信來訪: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及12縣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注意事項
(一)舉報人應如實反映具體問題,提供詳細具體的時間、地點、涉事主體(個人)名稱、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如合同、發票、錄音錄像、照片等),以便查清違法事實。
(二)鼓勵實名舉報,我局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三)舉報內容需真實客觀,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惡意舉報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3日
來源:“大理文旅”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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