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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劇時的解饞小食、酒桌上的經典下酒菜、超市里隨手可拿的網紅零食——雞爪,憑借鮮辣爽口的口感,成了老少皆宜的國民零食,尤其在川渝地區,更是家喻戶曉、備受青睞。
3·15晚會的一則曝光,徹底擊碎了這份美好想象:那些看起來誘人的網紅雞爪,竟大多是用雙氧水“泡”出來的。
關于雙氧水
雙氧水,學名過氧化氫,本身是強氧化劑和消毒劑,常用于醫療、工業消毒,若直接接觸皮膚和消化道,會造成嚴重損傷;而用于泡發食品,不僅會破壞食品中的蛋白質等營養成分,還會掩蓋食品的腐敗變質,長期食用會損傷口腔黏膜、肝腎功能,超劑量攝入甚至會危及生命。更值得警惕的是,不法商家使用的工業級雙氧水,還可能夾帶重金屬、砷等有毒物質,健康風險成倍增加。
2011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2011已取消使用過氧化氫對鳳爪的殺菌漂白。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過氧化氫被列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僅允許在特定食品加工工藝中使用,且需在最終成品中盡可能去除,殘留量需符合國標要求;明確禁止在預制肉制品、熟肉制品中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更是絕對禁止接觸任何食品原料及成品。
雙氧水漂白雞爪專利
就在大家痛斥不法商家黑心的同時,一個更令人意外的消息被扒出:早在20年前,就有人申請了“用雙氧水漂白雞爪”的相關專利,并非不法商家“獨創”,且檢索發現,類似專利并非個例,至少有5項相關專利公開,最早的申請日期可追溯至2006年,距今已有20年。
早在2006年,某個人申請“山椒鳳爪菜肴及其制作方法”專利,其中提到用0.3%的雙氧水把雞爪漂白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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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11年申請的“輻照鳳爪泡椒制品的加工方法”專利(CN 102113538 A)中規定,漂白步驟采用濃度為1~5%的雙氧水和0.5~2%的冰醋酸水溶液,浸泡鳳爪0.5~3小時,之后再經過漂洗、水煮等工序......而且,該專利授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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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項2012年申請的“超聲波結合電子束冷殺菌提高即食鳳爪品質的加工方法”專利(CN 102669788 A),也提到用2%-4%的雙氧水與冰乙酸混合液漂白雞爪,漂白水與鳳爪的質量比例為1-1.2:1,漂白時間控制在90-120分鐘,攪拌速度10-20rpm,漂白后用自來水沖洗干凈,再進行蒸煮、超聲腌漬、電子束滅菌等后續工序。
值得注意的是,有標準不允許使用過氧化氫對鳳爪的殺菌漂白在前,該專利同樣授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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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還有一項2014年申請的“一種泡椒鳳爪的制備方法”專利(CN 104172244 A),其中提到,“2012年以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2011已取消使用過氧化氫對鳳爪的殺菌漂白,使鳳爪加工業的許多生產商一時難以應對,苦于沒有替代過氧化氫的安全、高效的鳳爪漂白方法。”
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該專利以葡萄糖氧化酶和葡萄糖為主要原料產生過氧化氫進行增白殺菌,在泡制結束后,特意加入食品級過氧化氫酶,攪拌10-50分鐘去除殘留過氧化氫。全程遵循當時的食品安全標準,確保產品無有害殘留,適配2012年后雙氧水被禁止直接用于雞爪加工的新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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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6年,還有個人申請相關專利,其中提到每100-110千克雞(鴨)爪用過化氫200克漂白20~25分鐘,過氧化氫濃度達到驚人的50%,而且還會用氫氧化鈉進行浸泡,然后每100千克雞(鴨)爪用過氧化氫0.8千克再次漂白3-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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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已經有標準不允許使用過氧化氫漂白雞爪,2016年竟然還有人拿來申請專利?不敢想......
經此315,或許此后專利審查時再發現類似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申請,審查員可依照相關法規予以駁回,從源頭規避技術被濫用的風險。
3·15的曝光,不是終點,而是監管的新起點。希望此次查處能形成震懾,倒逼食品企業堅守底線,也希望每一位消費者都能提高警惕,學會辨別,用消費選擇投票——拒絕“毒雞爪”,拒絕不法商家,讓食品安全真正落地生根。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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