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則案件辦理詳情公布,讓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胖東來紅內褲掉色案”再次回到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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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粉絲自媒體博主“兩個小段”,因發布不實視頻貶損胖東來商品質量,被法院判決賠償40萬元,并公開道歉。網絡非法外之地,健康的營商環境既需要經營者的誠信守法,也需要消費者的理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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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25年1月說起。當時,博主段某(網名“兩個小段”)收到朋友贈送的一條購于許昌胖東來的紅色女士內褲。段某及朋友向胖東來反饋,內褲存在掉色問題,且穿著后出現過敏情況。
兩天后,胖東來生活廣場的員工主動聯系段某,反饋稱經初步核查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同時陪同段某前往醫院就醫,并支付了醫藥費。此后,許昌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還通知旗下公司將涉事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內褲、襪子、秋衣秋褲、床品等商品全部下架,態度不可謂不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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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隨后通過其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絡平臺賬號發布視頻,內容直指涉事紅色內褲存在品質問題并導致其過敏,對胖東來的商品品質和服務行為作出了貶損性評價。
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在網上發酵。數據顯示,該視頻播放量高達1217.4萬,點贊11.4萬,評論4.2萬,分享量達19.9萬。輿論一片嘩然,這家以“服務好”著稱的河南明星企業,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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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快出現了反轉。在段某發布視頻后,胖東來將涉事品牌內褲送交三家質檢機構進行檢測,三家機構先后出具的質檢報告均顯示:涉事內褲的致敏性染料、耐水色牢度等指標符合標準。生產廠家提供的質檢報告也顯示,產品耐水色牢度合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檢出。
手握證據,胖東來選擇不再沉默。2025年,許昌市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段某訴至法院。
2025年5月28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能容納200多人的法庭座無虛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和媒體記者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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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承辦法官吳真真回憶,庭審歷時三個半小時,質證環節最為激烈。胖東來提交了厚達數百頁的證據:三份權威質檢報告、陪同就醫的錄音記錄、下架數萬件商品的損失清單,觸目驚心。
而最觸動法官的細節,發生在最后陳述階段。段某在法庭上哽咽著說:“我是許昌人,以前常夸胖東來是家鄉驕傲……” 那一刻,法官看到的不是一個“維權斗士”,而是一個對本土企業愛之深、責之切的普通消費者。
法院審理認定,段某過敏是事實,但醫學診斷并未確認與內褲直接相關;胖東來處理投訴雖有提升空間,但積極陪同就醫、承擔費用、下架自查的態度同樣清晰。關鍵在于,段某在胖東來積極處理投訴、且未核實皮炎癥狀是否確由商品導致的情況下,仍在網絡平臺發布不實視頻,存在主觀過錯,其行為與給胖東來造成的負面影響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構成名譽權侵權。
基于胖東來的品牌影響力、營收規模,以及段某侵權行為造成的廣泛負面影響,綜合考慮下架商品損失、送檢費用、維權合理支出等因素,法院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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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段某在其個人抖音賬號發布經法院審核的書面道歉信視頻,發布后30日內不得刪除;
2. 賠償許昌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0萬元。
承辦法官透露,判決中最費心思的是道歉方式——既要恢復名譽,也要避免二次傷害。判決書特意注明:“若拒不履行,法院將以公告方式執行。”這既是對敗訴方的督促,也是對勝訴方的保障。
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段某事后給法官打來電話,聲音平靜了許多:“法官,我在準備道歉視頻了。這次教訓我會記住。” 胖東來法務負責人也表示:“企業會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客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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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旁聽庭審的代表透露,在法院宣判前,段某曾當庭向胖東來道歉,稱自己長期以來都是胖東來的忠實客戶,對這家企業非常認可,當時只是情緒化,無意損毀胖東來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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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關于調解,法院曾征求雙方意見,被胖東來方拒絕。在宣判后,胖東來方表示“暫不上訴”的同時追加了幾句:“不同意調解,并不是針對被告人本人,而是要通過這個事情表達對這種網絡侵權行為反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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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段某通過其抖音賬號發布道歉視頻,面對鏡頭鞠躬:“真誠地向胖東來道歉。”她稱今年是自己的本命年,因為皮疹的病痛以及當時不穩定的情緒,在沒有弄清商品質量之前,無知地把視頻發布在網絡上宣泄情緒。
事件引發網友廣泛熱議。
有網友支持判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百萬粉絲博主更應該謹言慎行,不然一句不負責任的話,對企業可能是滅頂之災。”
也有網友提出思考:“消費者遇到問題到底該怎么維權?如果過敏了還不能說,那以后誰還敢發聲?”
更多理性的聲音則指出:“關鍵在于‘未核實’三個字。維權可以,但要講證據,不能憑情緒下定論。”
辦案法官表示,知名企業應當允許公眾出于輿論監督進行評論,但評價內容必須真實、客觀,不得含有侮辱或詆毀性言辭。消費者帶有主觀惡意借機誹謗、詆毀經營者,損害其名譽的,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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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自媒體從業者應當秉持誠信至上理念,相較于普通民眾承擔更高的審慎注意義務,不應借助本身的影響力以不實或過激言論侵害他人合法權利。
一次消費反饋,本可理性解決,卻因不實視頻演變為40萬元的名譽權糾紛,最終以公開道歉和巨額賠償收場。這起案件,既是對自媒體從業者的一次警醒,也是對消費者監督權邊界的厘清。
正如法官所言,天平兩端,一端托著法律,一端載著民心。網絡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但手握麥克風的同時,別忘了——真相,往往藏在情緒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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