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卜宜鄉靳村:
為保障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卜宜鄉靳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總面積0.676公頃,西臨S221省道,南臨城南水廠,東臨靳村空地,北臨口杯廠。
二、征收土地現狀:該宗地地類現狀為公用設施用地,面積0.676公頃(合10.14畝),屬卜宜鄉靳村集體土地。范圍內土地承包使用情況涉及農戶2戶,面積1.61畝,村未承包到戶土地8.53畝;無地上附著物;無青苗。
三、征收土地目的:擬建設公用設施用地項目。
四、補償標準:按《平遙縣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平政發﹝2023﹞29號)文件的補償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平遙縣Ⅲ區,區片地價為42876元/畝,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
五、安置方式:貨幣補償。
六、補償費支付對象:卜宜鄉靳村民委員會。
七、社會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及《山西省人社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 <山西省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審核規程> 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4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為被征地農民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八、公告方式:在卜宜鄉、靳村范圍內張貼發布,并通過征地信息公開網絡平臺等予以公開。
九、公告時間: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止(不少于30天)。
十、發布公告5日后,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明等材料到卜宜鄉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補償登記(聯系電話:0354-5975043)。
十一、異議反饋:公告期滿前,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向卜宜鄉人民政府書面提出聽證要求。
平遙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來源:平遙政府網、平遙小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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