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聆聽法治進程的有力脈動,見證守望公正的年度印記。2026年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即日起,我們將對入選案件進行展播,并邀請主審法官分享辦案中的思考與感悟。讓我們一起讀懂每一份判決背后的責任與擔當,感受法治中國的堅實步伐與溫暖力量。
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陜西某旅行社7公司及個人非法穿越、破壞秦嶺生態民事公益訴訟系列案
秦嶺是我國中央水塔,是中華民族的祖脈和中華文化的重要象征。當商業利益觸碰生態紅線,司法如何亮劍?該系列案作為全國法院首次判處非法穿越組織者承擔生態民事賠償責任的案件,給出了有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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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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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全國法院首例非法穿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也對秦嶺實行分區管理,要求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核心保護區不得進行與生態保護、科學研究無關的活動。近年來,規模化、組織化進入生態系統脆弱、生態承載力低、對人為干擾敏感度高且恢復困難的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登山穿越探險、破壞秦嶺生態的情況屢禁不止,嚴重威脅秦嶺生態安全。人民法院牢記“國之大者”,堅決扛牢秦嶺生態衛士政治責任,按照“明確規則+懲戒預防+生態恢復+綜合治理”的辦案思路,充分考慮秦嶺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地位、分區管控原則以及核心保護區嚴格限制人為活動等因素,運用訴前禁止令保全措施預防性生態保護司法手段,及時制止生態環境損害擴大。審理案件時綜合適用生態環境侵權證明責任,專家證人意見,積極構建生態修復金綜合量化模型,有效破解了事實認定難、環境侵權因果關系確定難、生態修復金鑒定難等問題,依法判決被告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案件審理后,法院還通過召開聯席會議、設立司法保護項目和開展審判“進鄉村、進校園、進機關”活動深化綜合治理,提出完善地方立法、加強部門聯動、實行疏堵結合等建議被有關部門采納,實現了案件辦理政治、法律、社會、生態“四個效果”的統一。
該案入選2025年“中國十大環境法治事件”、“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開創了以民事公益訴訟方式追究非法穿越破壞生態法律責任的先河,豐富了秦嶺生態保護“工具箱”,為合法適度戶外登山探險劃定了生態紅線,對依法規制行業亂象、加強生態保護和做好類案裁判具有重要意義。
——王琪軒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新聞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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